同性伴侶登記|議員憂法例名似承認同婚 政府盼10.27前完成立法
立法會《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25日)召開第二次會議,就條例進行逐條審議。多名議員質疑條例名稱可能被誤解為變相承認同性婚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強調該條例僅為保障同性伴侶特定法律權益,明確表示「絕非承認同性婚姻」,香港婚姻制度仍維持傳統定義。律政司則強調,香港不會承認非法律形式註冊的同性關係。
法例共有28項條文,今日會議完成了前六條的審議。委員會主席陳勇預告下周一(28日)開兩節會,稱「睇下可唔可以」完成全部審議。曾國衞則表示,政府爭取在終審法院提出的兩年暫緩期屆滿日即10月27日,或之前完成立法。
議員憂慮法例名稱被誤以為「承認同婚」
有議員指法例名稱易被理解為政府承認同婚。民建聯林琳表示坊間許多人士已直接以「同婚」指代條例,容易引起誤會。自由黨邵家輝認為名稱應加上「港外」二字以作區分。委員會內唯一表明支持立法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則指用「伴侶」沒有問題,又指國外有多元用詞,例如用「partnership」指代沒有婚姻的關係。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及律政司官員重申政府並非承認同性婚姻,「建立外地註冊下的同性伴侶關係絕對不代表承認同性婚姻,香港的婚姻制度仍維持傳統定義」。
對於「條例自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以憲報公告指定的日期起實施」條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施金獎表示,「希望能在10月27日完成所有立法工作」,但法例生效實施前亦需時再做準備工作。
不承認海外非法律認可的同性伴侶關係
選委界蘇長荣認為「香港和海外的信息應該是不對稱的」,提問海外註冊同性伴侶關係取消後是否需要主動向香港報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首席顧問王華宜表示,同性伴侶可以主動前往登記處撤銷登記,登記官亦有權主動撤銷關係登記,此外,海外婚姻取消六個月後登記將自動被撤銷。且登記處將允許單方面申請撤銷,後續再將撤銷登記書交回雙方。她續指,若海外司法管轄區來日取消承認同性婚姻,香港會自動撤銷相關同性伴侶關係。
民建聯周浩鼎認為海外登記、海外離婚、回港撤銷「會產生無窮無盡的法律爭拗」。邵家輝質疑遙距註冊婚姻易產生負面觀感。葉劉淑儀則認為,若有疫情、重病等因素,「遙距註冊是有必要的」。
曾國衞指,若海外司法管轄區婚姻登記有遙距註冊方式,方可進行遙距註冊,「我唔係故意要提供遙距方式,亦故意唔到」。施金獎表示,海外司法管轄區以行政手段承認同性關係有不確定性,香港不會承認非法律形式註冊的同性關係。
同性伴侶登記後性別變更需謹慎處理
民建聯黃俊碩表示,若同性伴侶一方性別變更,按理可進行婚姻登記,若還有同性伴侶登記會不適宜。
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梅基發回覆,香港終審法院有變性人士可根據婚姻條例結婚登記的判決,但並不等同於符合身分證性別註冊條件,「應小心審視變性人的問題,因應當時的司法判決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