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判決|國安公署:黎是反中亂港主腦 理應受法律嚴懲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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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12月15日)裁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售煽動刊物罪名成立,駐港國家安全公署表示,堅決支持特區司法機構依法作出裁決。公署發言人指出,維護國安在任何國家都是頭等大事,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其行為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損害香港繁榮穩定和市民福祉。理應受到法律嚴懲。

國安公署:譴責少數西方政客偽善「雙標」

國安公署發言人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香港特區嚴格依法處理黎智英案,捍衛法治權威與尊嚴,黎案審理過程公開透明,程式公平公正,黎智英的合法權利得到有效保障,其代理律師當庭證實黎智英在押期間未受到不公正待遇。

國安公署續指,少數西方國家政客及反華媒體打着「人權」「自由」的幌子抹黑香港法治,公然為黎智英開脫說項,美化其危害國家安全的行徑,粗暴干預香港司法,是別有用心的政治操弄,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踐踏,充分暴露其偽善和「雙標」,公署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黎智英今早由囚車押送至法庭。(鄭子峰攝)

中聯辦:黎甘當「以港遏華」馬前卒 給香港造成嚴重傷害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亦表示,支持特區司法機構依法裁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罪名成立,並強烈譴責外部勢力對香港法治和司法的干預抹黑。

中聯辦發言人指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黎智英案是香港首宗觸犯香港國安法規定的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庭審過程揭露的大量事實和證據有力證明,黎智英是反中亂港勢力的幕後「主腦」和「金主」,甘當外部勢力「以港遏華」的馬前卒,長期操控《蘋果日報》等反中亂港組織和人員,勾連境外反華勢力,散播「港獨」「黑暴」「攬炒」等亂港言論,意圖煽動他人顛覆特區政權,甚至直接下場組織對抗行動,乞求外部勢力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不收手。其罪行給香港社會造成嚴重傷害,給香港市民留下徹骨之痛,必須依法受到追究懲處。

黎智英被裁定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一項串謀煽動罪均成立。(資料圖片)

中聯辦強調,當前香港特區政府正帶領社會各界全力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全力開展救災善後工作,但一些反中亂港分子和別有用心者散佈謠言,攻擊政府,煽惑民眾,妄圖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國家安全。特區司法機構此次對黎智英依法定罪,再次宣示了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零容忍的態度。這也是對反中亂港分子的嚴正警告,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徑都必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