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李柱銘及吳靄儀正被大律師公會調查 最嚴重處分可「釘牌」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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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及吳靄儀等多名資深民主派人士,因參與前年的8.18和8.31兩場未經批准集會,先後在兩案被定罪。網媒Hong Kong Free Press今(28日)報道指,大律師公會正就定罪,對李柱銘及吳靄儀進行調查。若最後被裁定專業失當,最嚴重的紀律處分為永久吊銷其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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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柱銘及吳靄儀在8.18非法集結案中,分別被判入獄11個月及12個月,兩人均獲緩刑。
大律師公會由該會執行委員會負責管理,執委會主席為公會主席夏博義。根據公會網頁,若有大律師違反《行為守則》,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會將投訴轉介至獨立運作的大律師紀律審裁組進行研訊,其成員均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
若有大律師被裁定為專業失當,大律師紀律審裁組有權頒佈紀律處分,包括罰款、暫時吊銷或正式取消執業資格。而任何關於投訴、紀律調查或決定的資料,均不會對外提供,公會亦不會答覆公眾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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