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珮帆質疑「爆眼女」濫用法援 林鄭:將重新檢視選擇律師安排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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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1日反修例衝突期間,一名少女的右眼被擊中受傷。早前有消息指,該名「爆眼少女」已於去年9月尾前赴台灣,至今未回港,去向未明。
特首林鄭月娥今早(2日)出席立法會「短問短答」質詢時間,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發言時,不滿「爆眼女」可以申請法援,利用司法覆核挑戰警方索取其醫療報告進行調查,更可自選資深大律師,又指「爆眼女」最終官司敗訴亦由公帑「埋單」,質疑法援制度出現漏洞。
林鄭回應指,任何制度都需要與時並進,法援制度亦非盡善盡美,認為政府可以重新檢視現有制度下的行政、案件分配及選擇律師安排。她又提到,政府已將原本由民政事務局負責的法援署,改為由政務司司長負責,相信張建宗會就近日的討論提出一些看法。

林鄭回應葛珮帆提問時表示,相關個案要經過執法機關調查,如有足夠證據就要按法律作出檢控,然後由法庭裁決。她希望廣大市民多留意近年或近月法庭就社會暴亂判決中所展示的事實真相,以及法官在判刑時的講話。林鄭強烈譴責所有因不滿法庭的裁判而作出恐嚇、詆毀、「起底」的行為,強調是不能接受。

「爆眼女」聘夏博義打官司 惹建制派連日猛轟

至於法援的問題,林鄭稱,留意到近日有一些個案引起社會對法援制度的關注和討論,她希望市民能多了解法援制度,認為任何制度都需要與時並進。林鄭指出,本屆政府在架構上已作出改變,把原本由民政事務局負責的法援署,改為由政務司司長負責,她相信政務司司長會按近日的討論作出一些看法。

翻查資料,法援署早前批出法援讓「爆眼女」聘請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打官司,惹來建制派連日猛轟。多名建制派質疑,由於法援申請人可自行選擇律師,甚至聘用資深大律師,但最終卻以納稅人「埋單」,且官司就算打輸,夏博義都賺取了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