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刺警案|保安局譴責學生美化疑兇 律師:國際禁讚揚恐怖行為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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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銅鑼灣發生刺警案,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昨日(7日)在會議上為刺警後自戕身亡的男子梁健輝默哀,並稱「感激梁為香港作出的犧牲」,被保安局今日(8日)不點名譴責,指其將企圖謀殺警員的冷血行為美化及英雄化,又指歌頌並鼓吹悼念「孤狼式」恐怖襲擊的兇徒無異於支持和助長恐怖主義。
香港政策研究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陳澤銘律師回應查詢指,西方不少國家都有立法禁止美化恐怖主義的行為,亦有不少案例會判處監禁。他指,雖然本港目前沒有這條法例,但亦有刑事罪行條例;他舉例指,即使獻花不一定被解讀為罪行,因為不一定代表認同,但一些具體讚揚恐怖活動的言論亦屬「踩界」,強調禁止褒揚恐怖行為及暴力行為是國際標準。

陳澤銘提到,歐美不少國家都已立法或將立法禁止美化(glorifies)恐怖活動。(資料圖片)

陳澤銘指,歐美國家本身都有禁止支持恐怖活動的相關法例。他指,歐盟早於2006年推出反恐公約(CETS No. 196),將一些有關支持、教唆,煽動並企圖犯下恐怖活動的罪行刑事化。該公約後來在2007年正式實施,至2017年2月,23個歐盟成員國已批准此公約,所有成員國都已簽署。

在英美方面,英國亦有2006年的反恐法亦提到,任何人如果美化(glorifies)有關恐怖活動,公眾可以合理地推斷,該被美化的事正被美化為他們應該仿效的行為,都被視為間接鼓勵恐怖活動,而西班牙、法國都有類似的法例,禁止人讚揚恐怖主義,亦曾有人因而受因而被判囚;而美國雖然沒有具體將讚揚恐怖主義,刑事化,但有關言論亦可被視作煽動或教唆暴力犯罪。

7月2日及3日有市民到銅鑼灣刺警案現場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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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暫無法律禁止讚揚恐怖活動

陳澤銘表示,雖然香港沒有相關的法例,但亦有《刑事罪行條例》,雖然獻花嚴格而言不可被說成罪行,亦可是出於同情,但如果一些大學生具體地讚揚一些暴力行為,則「有啲踩界」。

雖然不認同讚揚刺警的行為,陳澤銘亦指,本港社會由2019年至今仍未算是回復正常,認為政府若因擔心事件發酵而快速回應、行動屬無可厚非,但他質疑政府即使處理了暴力事件,亦仍未做過任何事嘗試處理民怨,相信社會現況除了令「黃絲」憤怒,屬中間的人亦不會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