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廉署拘3人涉網上呼籲他人投白票 消息指是普通網民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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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選舉將於12月舉行,現正接受提名。廉政公署今日(9日)以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拘捕兩男一女,年齡為29至65歲。消息指,3人為普通網民。

廉署拘捕3人,涉嫌在網上轉載貼文,呼籲市民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資料圖片)

廉署指,3人涉嫌違反《選舉條例》第27A條「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於互聯網轉載貼文呼籲市民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廉署在行動中檢走數部手提電話,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

廉署表示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再有進一步執法行動。根據既定程序,廉署完成調查後,會將調查結果交予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作出檢控。

許智峯呼籲投白票 鄧炳強斥煽動違法

身處外地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在Facebook呼籲香港市民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8日)在網誌表示許智峯言論或已經觸犯法例,又稱「公然『走佬』棄保潛逃,無恥地乞求外國庇護,當中許智峯在香港涉嫌干犯最少『九宗罪』而被檢控,他不但欺騙法庭以獲批准離開香港,亦用諸多藉口為自己卸責,是羞恥、虛偽的懦夫行為,亦令家人蒙羞。若他認為投白票以反制立法會選舉是合法合理,為何自己不回港進行所謂的『抗爭』,反而卑鄙地煽動市民違法?正所謂『叫人衝、自己鬆』,行為卑劣。」

立法會選舉提名期在10月30日已開始,由當日起直至12月19日投票日,均被界定為「選舉期間」。而「公開活動」則包括向公眾作出的任何形式通訊,以及向公眾分發或傳布任何材料。任何人涉嫌違反上述條例,最高可判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

立法會參選人名單,請參閱《香港01》 選舉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