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朗昇被捕︱記協指控有警員粗暴對待 質疑藉截查刁難採訪

撰文:林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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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主席、網媒港聞主任陳朗昇,昨早(7日)在採訪現場附近遇警截查,其後被指「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及「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遭到拘捕。記協發聲明講述拘捕過程,對陳遭遇粗暴對待深表遺憾並譴責,強調陳當時正配合警方行動卻遭受無理對待及拘捕,令人質疑警方藉一般日常截查刁難傳媒工作者,損害採訪權利,妨礙公眾了解將進行的直播及採訪報道,打壓新聞自由。
警方回覆《香港01》查詢時指出,不評論個別事件,重申會以專業的態度跟進每宗案件。

記協:陳準備出示身份證 卻遭另一便衣呼喝

記協表示,截查陳朗昇的是兩名便衣警員,陳準備向其中一人出示身份證時,另一便衣突然上前呼喝要求合作。陳要求該便衣出示委任證,但只能看到男子姓譚,遂向該警員確認身份及部門,對方卻發出警告,不足數分鐘便將陳鎖上手銬及拘捕。聲明指,陳被帶走期間,被譚姓警員大力握緊及扭動手銬,導致手部出現疼痛及瘀痕,該警員更以粗言穢語指罵。

記協指,陳朗昇被帶返警署時一直無法得知被捕原因,質疑警方有意隱瞞相關資訊,損害被捕人權益,也打擊新聞工作者及市民知情權。聲明指譚姓警員的粗暴行為損害警隊名聲,加深警隊與傳媒、以至社會大眾的矛盾,促請警方盡快公開交代案件,並履行承諾,確保新聞工作者的採訪權利及新聞自由在《基本法》下獲充份保障。

警方回覆:如認為受不合理對待可作投訴

警方回覆查詢時指出:「警方不評論個別事件。警方會一如既往,以專業的態度跟進每宗案件。任何人士如認為於警方處理任何事件時受到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投訴警察課會跟進有關事件及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

警方指,一直致力與傳媒保持良好關係,並從多方面促進雙方的溝通,包括成立傳媒聯絡隊和讓前線警員及記者代表會面,以理解對方的工作及增進雙方的溝通。這是出於警方對記者的尊重、對新聞自由的肯定。「警方一直以來尊重記者採訪及新聞自由的原則並無改變,在不影響行動效能的情況下,定會盡量協助傳媒採訪。警方的工作和記者的工作各有不同,需要互相協調。警方不時與各傳媒代表會面,就各自工作崗位所面對的困難、人員安全、傳媒採訪的安排、協調和識別、以及聯絡機制等議題交換意見,讓雙方建立關係的良好基礎。警方會繼續與傳媒業界溝通,聆聽意見,完善彼此的合作。」

警方重申,香港是自由社會,言論和新聞自由受到《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保障。警方尊重各個傳媒機構和記者的採訪報道工作,並會在可行情況下,盡量提供便利和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