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長林智遠:有部門沒把國安法當回事 須多審視執行情況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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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近期3份審計報告,皆有章節審視各部門或機構落實國安法的情況。審計署長林智遠表示,留意到有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完全沒將國安法當一回事,有違法風險,因此審計署有責任審視。

審計署署長林智遠稱有部門及公營機構不把國安法當一回事。(資料圖片)

林智遠接受報章專訪時強調,若被審視的組織在國安方面做得好,下次未必再審查。至於《基本法》23條立法後,審計署會否重點審核,林智遠指凡是新法例和政府新政策,審計署都會檢視,又指新事物風險相對較高。

審計報告曾建議康文署要加強檢視轄下圖書館資料工作,以維護國家安全(歐嘉樂攝)

去年11月的第81號審計報告,指中大發出的設施外判招標文件,與外間機構簽訂的營運合約及指引均沒有加入國安條款。而同年4月的第80號審計報告,認為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需加強檢視圖書館資料的工作,以維護國家安全和採取跟進行動。另外,報告又指建造業創科基金及政府與設計中心訂立的撥款協議中,並沒有加入與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指引及規定,建議當局加入相關條款。

更早之前的第79號審計報告則指持續進修基金條款未加入國安指引。

政府計劃五年內興建約3萬個簡約公屋單位(資料圖片/林靄怡攝)

承諾會審視簡約公屋與盛事經濟項目

至於本屆政府推出的多個大型項目,包括簡約公屋、推動盛事經濟等,他承諾未來一定會進行衡工量值的審計,但有關項目剛「落地」,部分仍在撥款階段,因此暫時未有納入未來5年審計規劃中。

去年審計報告審查中大外判校園設施,遭質疑管過頭,林智遠回應指,只要是審計過程中的發現,不會因為事情小而不寫,又指原則上希望先審視更重要、更大的事情,但當計劃了未來5年的研究範圍後,難以因坊間意見而改變。

審計署署長林智遠(前排左二)去年6月5日率領部門代表團訪問北京,與國家審計署審計長侯凱(前排中)會面。(政府新聞處圖片)

林智遠去年曾率領審計署代表團訪京,向國家審計署和港澳辦匯報審計署工作,屬回歸以來,審計署首次類似的訪京滙報行程。他指作為由特首提名、中央任命的官員,訪京很正常,強調過去多名署長亦曾訪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