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網管?】警務處長首要行動項目9大改動!加強網絡安全增2項

撰文:李家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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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網絡管制?】警務處長鄧炳強上任後,即把警隊宗旨由「服務為本」改成「忠誠勇毅」,近日又更新了「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2020年版本,首次提及要加強市民使用互聯網和社交媒體「相關責任」意識,「行動項目」另有多處修改。

(資料圖片)

警務處長每年都會制定「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載列警隊年內各項優先處理行動的工作重點,而今次是鄧炳強按任警務處長後首次更新「首要行動項目」,稱要「反映警隊目前的作業環境及來年的主要挑戰」,又說若成功推行各「首要行動項目」,有助警隊加強自身能力,維持安全及穩定的香港。

「2020年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內容如下:(點小圖放大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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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網管?

綜觀「2020年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主要項目與上任警務處長盧偉聰版本相若,不過在「加強網絡安全和打擊科技罪行」上,首次提到要加強市民使用互聯網和社交媒體「相關責任」意識,以及「加強調查和情報收集的能力以打擊科技罪行」,顯示會「加強網絡安全和打擊科技罪行」。

另外在「提高公眾安全」上,增加了「擾亂公眾秩序」一項,列明要「加強警隊在處理不同規模的擾亂公眾秩序事件中的準備、戒備和能力」,並「加強與其他持份者(包括政府部門)的合作及爭取他們的支持,以維持及恢復公共秩序及安全」。

警務處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不過,今年「首要行動項目」刪去了打擊「家庭暴力」一項。

2020年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修改項目如下:(點小圖放大看)

除了以上新增內容,今年「首要行動項目」刪去了打擊「家庭暴力」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