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FC 251】從Max Holloway及Usman比賽 談現時MMA賽制評分爭議

撰文:衛爾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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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對UFC 251中的兩場比賽議論紛紛。有拳迷指「Usman以籠邊壓制悶勝Masvidal」是「票房毒藥」,重提改例令比賽更「好看」,另外又有拳迷指「Max Holloway的冠軍被裁判偷走了」。其實兩者都跟現時的MMA比賽規例有關,且讓小編說明一下。

▍Max的冠軍真的被偷走了嗎?

Max Holloway在比賽初期以外圍打擊及精準近距離搏拳交出表現,甚至首兩回合都幾近打出擊倒(Knockdown),雖然官方沒有把那兩記打擊列為擊倒記錄,Max 鐵定贏得第一及第二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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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由第三回合起出現轉變,Alexander Volkanovski以摔打搶回分數。觀感上,第三第四回合二人的表現十分接近,基本上判給哪一邊都可以。但在有效打擊數據方面,Alexander 在第三回合以25:12、第四回合以34:24、第五回合以37:23 優於Max。場邊三位裁判一致把這兩個回合以「10:9」判給了Alexander。

在最為關鍵的決勝回合,2位裁判給了Alexander,1位裁判給了Max。合計5回合分數,Alexander 以「分歧判定」(48:47、47:48、48:47)再次擊敗Max,在爭議聲中衛冕。

賽果公布後,不少拳迷表示大感意外,指這是一場「Robbery」(意指被搶去的勝利),Max Holloway 才是「實至名歸」的冠軍。

MMADecisions.com追踪的27位媒體成員,當中有9位認為Alexander Volkanovski 勝出,有18位認為Max Holloway勝出。 然而,他們全部的判分都是介乎「48:47」及「47:48」之間,就是只有單單一個回合的分別。

為什麼出現這樣的爭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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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出於「回合10分制」的「10:9」判定過寬

爭議源於不少拳迷認為Max 在首兩回合的表現,遠比Alexander 在第三第四回合的表現為佳,但是這在比分上並沒有如實反映。兩者表現有明顯高低,但在裁判眼中都只是同樣的「10:9」評分。

就連UFC 主席Dana White 也不大同意裁判看法:

你不能把這(結果)留給這些傢伙(裁判)。我們得到一些不好的判斷。Max 過來了嗎?我肯定他很沮喪。看起來我們必須在「Fight Island」上加強裁判和裁判的能力。
UFC主席Dana White

這其實跟「回合10分制」中的「10:9」判定過寬有關。問題出於,過去大多數的回合都被判為「10-9」,優勢十分明顯的是「10-9」,只贏一點點的亦是「10-9」,令到很多判決都有爭議。

根據2017年修訂後的「統一規則(Unified rules)」,MMA採用的是「回合10分制」。勝出該回合的選手有10分,輸了該回合的選手會有9(或以下的分數)。當中的「優勢」雖然主觀,但乃綜合很多方面的要素而決定。「命中次數」只是其中一項,其餘還包括了「打擊傷害」、「命中率」、「主導性」、「壓制時間」等。

規則經修定後,「打擊或摔抱時的效果」,亦即「哪一方更接近終結對手」變成了主要的判決因素。如果有一位選手出了6拳刺拳而命中對手,而另一拳手只出了一次右拳卻令對方受到傷害,那後者將會勝出該回合。

另外,規則經修定後,如果該比賽9成時間是兩位拳手站立,那判決時就應集中在立技上,相反,如果該比賽9成時間是寢技纏鬥,那判決時就應集中在寢技上。希望經過此修定後,解決「在立技上壓倒對方,但最後十秒被摔倒,而輸掉了該回合」的情況。

同時亦希望,以後對比分為「10-8」的限制條件會變得寬鬆,亦即會有更多的「10-8」回合出現,以減少爭議出現。

即:
a.如果雙方都沒任何優勢,該回合的比分為10-10
b.如果某一拳手有些微優勢,該拳手以10-9 比分贏出該回合
c.如果某一拳手有明顯優勢,該拳手以10-8 比分贏出該回合
d.如果某一拳手有絕對優勢,如接近終結對手,該拳手以10-7 比分贏出的回合

可是,MMA界對於真正什麼時候給「10:8」還是沒有定案。何謂「明顯佔優」呢?是打出擊倒(Knock down)?是有效打擊數明顯佔優?是按照表面打擊傷害?以Max 跟Alexander 的比賽為例,觀眾可能認為「幾乎打出擊倒」的Max 應為「10:8」。但從裁判眼中卻可能認為Max 那兩記打擊實際上並沒有打出傷害,並不足以達到「明顯佔優」。另外Alexander雖然成功摔倒了Max 3次,但所佔時間均十分之短,所以不應計作分數判定之內。

有人建議,假如「明顯佔優」是這麼難以界,或者可以引導拳證在表現相當接近的回合更多給予「10:10」的分數。但若這成為常態的話,又會不會令「和局」機會增加呢?

現時這種「10:9」居多的評分習慣,固然令分數容易變得相近。但從另一角度來看,這其實是否在令分數難以預判,迫使拳手必須每回合都搶取主動、盡力發揮,間接令賽事更為緊湊呢?

無論如何,雖然比賽判定從來都是裁判的「主觀」判斷,但對於在賽場上揮淚灑血的拳手而言,是否值得擁有更「客觀」、「公道」的結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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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man全場纏抱悶到爆,但這不全是他的錯!

毫無疑問,Usman 對上Masvidal 的比賽是一場「非常沉悶」的比賽!賽後大部份拳迷把矛頭指向冠軍身上,有的指責他「Usman的摔跤能力比不上Khabib及GSP」,有的指責他打法消極沉悶「Usman摔不倒又不敢放開打站立」,有的指責「Usman是票房毒藥」。另外,有意見認為是MMA規例問題,「應該修例避免這些悶場出現」等等。

對於Usman 的打法指責上,小編認同比賽的確「十分十分十分沉悶」。從觀眾及票房角度,我們固然希望Usman 採取更為進取的打法,在籠邊壓制上再進一步去主動摔倒Masvidal,甚至跟Masvidal 來場堂堂正正的打擊對決。但從比賽結果正正證明了,他的「纏抱打法」確實令他在大部份時間都能佔據優勢。

他是以MMA允許的技法去進行比賽。在MMA 規例中,為了避免拳手沒有動作令比賽分悶沉,所以當拳手單純壓制(在籠邊或地上)對手而不作進攻或位置轉換時,拳證可以把拳手分開重新作賽。大家要知道,要壓制對手其實也需要很高的技術,因為對手會抵抗會掙扎會防守,而轉換控制體勢、部署降服技時可能需要配合打擊或花上一定時間。若雙方一時陷入膠著便馬上分開,這會對正實施壓制的拳手不公平。因為比賽是雙方互動的事,當防守方「不作為」時「進攻方」為保持壓制優勢而必須持續攻勢,否則便會被拳證分開。

在這場比賽中,小編認為把「沉悶」的罪名完全加之於Usman 身上並不公道,作為挑戰者的Masvidal 亦有一定責任。這場比賽中,Usman有長達10分鐘的籠邊壓制時間,期間他不斷以「肩撞」、「踩腳趾」、拳肘膝等打擊Masvidal,雖然打擊的傷害有限,但動作沒有停下讓拳證分開。反觀Masvidal 卻更像是刻意待在籠邊防守,而沒有主動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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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W 在備戰業餘MMA比賽時練習過不少籠邊技術,他認為「籠邊壓制」比「地面壓制」難很多,因為「籠邊壓制」並不像「地面壓制」般可以用上全部體重,亦較難掌握穩固的「靶位」,即使全身壓向對方、頭抵住對方下巴施加壓力、雙手握住對手,對方還是可以透過雙腳去進行移位,雙手仍能活動掙脫。換言之,在籠邊要掙扎其實比地面容易很多。

小編不是指Masvidal 在籠邊毫無作為,他有效地防住了Usman的摔技,也有效地在籠邊防住Usman 的重擊。但跟Usman一樣,他應該可以「做得更多」,嘗試從籠邊位置掙脫,以拉開距離施展自己優異的打擊能力。但顯然基於體力因素,Masvidal 選擇逗留在籠邊作「消極防守」,捱過比賽後「袋袋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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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A 的可觀之處在於「規例較少」,令擅長不同的技術的選手可以「多元」方式對賽。纏抱、寢技選手可以「纏抱」取勝,打擊選手亦可以「打擊技」取勝,要勝過對方便需透過自身實力去贏過對方。正如在十多年前的UFC,當時摔跤選手的摔跤壓制能力遠勝打擊選手,於是出現「Lay and Pray」(即在比賽中長時間壓制對手而甚少進攻來取勝)打法。後來打擊選手防摔技術追上,便自然少了「Lay and Pray」出現。

Usman 的比賽是「沉悶」,是「票房毒藥」,但這亦是MMA有趣(可恨)的地方。

作為MMA愛好者,小編只能希望早日有選手能夠打破Usman的強勢,讓「正常」的比賽早日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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