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輪候|港男內地妻懷孕16周 想加BB名房署拒批 網民:好合理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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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公屋輪候者會將腹中寶寶加入做家庭成員,務求加快輪候及爭取較大單位。有港男在討論區發文,指太太只有內地身份證,但預計會來港生育,在懷孕16周時申請把寶寶加入做家庭成員,日前竟收到房屋署通知,稱寶寶不能加入輪候,他質疑「是這樣的嗎?」。網民揶揄樓主說得好像遇到電騙一樣,解釋當局始終要先確定他的孩子會擁有香港居留權,建議他不信可親身到樂富房委會中心查詢。

樓主內地妻子懷孕逾16周,只有內地身份證,預定會來港生育,惟他申請將寶寶加入公屋輪候卻被房署拒絕。(示意圖/Getty Images)

樓主日前在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發問關於懷孕及加名問題,他表示自己是香港永久居民,正申請公屋,但太太只有內地身份證,已懷孕16周,預約會在香港生育。他在1月底時申請將寶寶加入公屋輪候,但日前收到房署電話,離奇地說寶寶不能加入輸候公屋,「因為我太太沒有身份證」,故要等寶寶出生後才可以加名,「是這樣的嗎?」、「之前不是說滿16周有醫院預約分娩紙就可以嗎?」。

網民笑言樓主是否將房署的電話當電話騙案,建議他有疑問可以親身去樂富房委會中心查詢查詢。樓主回覆稱相信不是騙案,的確是房屋署打來,網民更好奇既然他都得到官方回覆,為何還要上網提質疑,「難道有網友答你『不是這樣的』,你又信嗎?」。

網民指房署始終無法確認其孩子會否獲得香港居留權,故只能待他取得香港出世紙才處理加名事宜。(資料圖片)

有留言解釋當局始終要確定他的孩子會擁有香港居留權,若果其妻是擁有香港居留權的女性,懷孕滿16周已可將證明文件提交給房署審核,提醒樓主只能等寶寶「拿到香港出世紙即刻去加」。

正輪候公屋的申請人想在申請期間加入家庭成員,要填寫「更改已登記公屋申請的資料(增加家庭成員) 」表格。據房署資料,如申請加入的家庭成員為配偶,要提交結婚證明文件副本、配偶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如配偶居港未滿7年,要附印有首次獲准入境日期的單程證/旅遊證件/護照或相關證明文件副 本。如懷孕滿16周,可遞交註冊醫生簽發列明預產日期的證明文件副本。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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