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母親沒收電子產品 10歲男童開車載家姐離家出走遠駛320公里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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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人手一支手機並不奇怪,甚至不少小朋友也離不開電子產品。美國佛羅里達州北港(North Port)的一對姐弟,因不滿母親拿走他們的電子設備,10歲的弟弟便開車載着11歲的姐姐離家狂走320公里,直到在阿拉楚阿縣(Alachua)被警方攔下。

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報道,警方於當地9月21日上午3時50分攔下一輛私家車,經調查後發現,駕駛竟是一名10歲男童,副駕駛則是11歲的姐姐,讓警員嚇了一跳。報道稱,姐弟倆解釋他們是因不滿母親沒收3C用品,認為自己並未盡情的使用這些設備,故突發奇想離家出走。

然而,姐弟二人後來在距離北港320公里的阿拉楚阿縣高速公路上,被警察攔下。之後警方確認了姐弟倆身份,立即通知兩人的母親,並得知該輛白色私家車已被母親報失。透過與該名母親的交涉,了解對方正獨力撫養小孩,無任何施暴兒童的跡象。事後該母親也開車3小時前往阿拉楚阿縣接回孩子。

在佛羅里達州獲得學習駕照的法定年齡為15歲,而駕駛員必須年滿18歲才能申請正式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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