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等涉721暴動 第三被告遇白衣人被叫離開 稱當晚會有嘢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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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名「非白衣人」被控暴動案,今(25日)在區域法院續審。第三被告陳永晞今午出庭自辯,指案發當晚本打算與朋友前往雞地食糖水,途中見到有逾百名白衣人在橋上聚集,並遭白衣人用棍指嚇和質問他們是誰。對方在知悉他們是街坊後,著他們快點離開並稱:「今晚呢頭會有嘢。」陳友人隨後決定返回地鐵站,以提醒有機會經過此處的人要避免危險。

曾在中銀及德意志銀行任職

陳永晞作供指,他自中三起轉至英國求學,之後先後在英國和紐西蘭讀大學,2006年完成商業學士學位後回港。及至2010年起,陳在中國銀行(國際)任職客戶經理,2017年起到德意志銀行任職,案發時任職副總裁,直到2020年因本案被捕後離職。

第三被告陳永晞稱當晚與朋友往食糖水時,曾遇白衣人,對方得知他們是街坊後叫他們盡快離開,又稱當晚會有嘢。(劉安琪攝)

強調無任何政治聯擊

陳續指,他於2016年購入元朗Grand Yoho一單位,2019年12月當選業主委員會委員。陳選擇擔任業主委員會委員,是因為他欲為改善社區環境出一分力。陳另指,他並無任何政治聯繫。

原與朋友到雞地食糖水

代表陳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展示案發時的照片,潘問陳是否認識在他身旁的男子,陳指該為男子是他的朋友John,又指他倆自小認識,在中銀國際和德意志銀行均為同事。John亦居住於Grand Yoho第二座,兩人不時會到雞地一帶食糖水。案發當日是星期日,陳不用上班,他早上及下午均留在家中,直到晚上9時45分,John提意一同去食糖水,便在形點商場中庭會合。

白衣相機男著快離開指當晚會有嘢

至10時13分,兩人離開商場沿明渠前往雞地的B仔涼粉方向,途經鳳攸北街休憩處時,陳見到橋上有不下100名白衣人聚集,大部份人手持棍狀物。白衣人留意到他們經過後,其中一人立即用棍指向陳及John,並問:「你地係邊個?」另一名手持相機的白衣男子見狀上前制止該持棍男子,並問陳:「你地喺到做咩?」陳回應:「我地係街坊,嚟食糖水。」持相機男聽罷稱:「如果係街坊就快啲離開,今晚呢頭會有嘢。」

事發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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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西鐵站想提醒人免危險

陳與John即截返形點商場,途中John想起曾收到一些消息,指721當日會有白衣人聚眾打人。兩人因而認為有需要往西鐵站,陳說:「睇下有無方法可以提點佢地避免危險。」

法官另問及兩人當日的衣著,陳指他當晚身穿綠色短袖上衣,John則身穿深藍或深綠的短袖上衣。

7名被告依次為林卓廷(46歲)、庾家豪(39歲)、陳永晞(41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同被控一項暴動罪。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 DCCC 1132/2020

控方對七名被告的指控。(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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