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控方播被告李家田會面錄影 曾向空地開槍知槍是真的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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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及另一激進派組織串謀殺警案,案件今(11日)在高院續。庭上播放被告李家田的錄影會面,他指2019年8月荃灣斬人事件後,他和十多人開設了一個Telegram群組,這群組可視為「屠龍小隊」前身,後來成員減至約10人。他曾見過群組的人,包括隊長「healer」,但不知各人真實姓名。他指「healer」有問有無人想試槍,他有參與並到了西貢,一個叫「鴻仔」的人把槍給他試開,他開了一槍,知道槍是真的。之後「healer」叫他取走槍,但「鴻仔」事後又叫他把槍交回聲稱要用來傍身。

(由左至右, 不計懲教員)女被告劉佩凝、張俊富(無眼鏡,打呔)、李家田、許湛榮及嚴文謙。

警員指李住所連平台約5千呎

偵緝警員楊立隆出庭作供,稱於2020年6月11日早上,獲上司指派到上水古洞麒麟村拘捕李家田。早上近10時,他和同僚到達李家門外,向李母展示搜查令和解釋到場的目的,惟對方用英文表示未能聽明白中文。案件主管張督察隨即用英文再解釋一次,李母則指李家田在電腦房內。楊庭上憶述,李所居住的兩層樓連同屋外平地合共約5000呎,電腦房位處於2樓。

認曾用槍向空地開一槍

楊在該房間內確認李身份後,正式以「串謀有意圖傷人」罪拘捕他,李則在警誡下回應:「我淨係去過西貢試槍,之後支槍就畀番鴻仔,佢話要番支槍嚟做嘢。」楊聽罷提問西貢試槍為何意,李表示:「嗰日鴻仔畀支槍我叫我試,叫我試下開一槍,我就照佢意思向空地開一槍」。

警員楊立隆稱,他到上水拘捕李家田時,指李的住所有兩層,連屋外平台估計有5千平方呎。

試槍當日才識鴻仔

楊聽罷再問「鴻仔」是誰,李稱:「鴻仔喺個日係西貢試槍個時先識嘅,我知佢係12月8日畀警察拉左藏槍。」並指試槍是因為:「鴻仔想試下支槍可唔可以射到子彈,之後畀支槍我叫我試,我開完之後就知道支槍係真槍。」楊有將以上對答即時紀錄在警員紀事冊內,並交由李簽名確實。

警有檢走李的電話及手提電腦等

楊其後在李的電腦桌上檢取了6部手提電話、1部平板電腦和1部電腦為證物,李其後自願向警方提供其中一部手機、平板電腦、電腦和其Telegram的帳號密碼。楊同樣將上述對答紀錄在警員紀事冊內,並交由李簽名確實。之後等待警方的重點搜查隊到場搜查後,楊將李帶回落馬州警署向值日官匯報,然後再帶李前往上水警署錄取口供。楊另確認當時經過調查後,他得悉李家中尚有一件證物未檢取。他遂於6月17日返回單位,檢取該綠色斜孭袋。

(由右至左,懲教員除外)被告賴振邦(無眼鏡)、張銘裕、許湛榮、嚴文謙、張俊富(無眼鏡,細頭)、李家田。

認曾加入可視為屠龍小隊前身的群組

庭上之後播放李家田的警誡會面,李透露他當時與母親同住,教育程度至大專學歷。李憶述,於2019年8月5日荃灣發生斬人事件發生後,包括他在內的十多人開設了一個Telegram群組,原意是保護在地鐵站外張貼或閱讀文宣的人,此群組亦可視為「屠龍小隊」的前身。

見過隊長及隊員真人但不知其姓名

後來,群組的人數慢慢減至約10人,他們便所謂「屠龍既人」,包括隊長「Healer」(黃振強)、成員「Kan」、「TT」、「呂布」、「小熊維尼」等。李表示不清楚以上人事真實姓名,但均曾見過他們真人。

Healer曾在群組問有無人想試槍

李續指,「Healer」於2019年10月尾在群組內問有沒有人想參與試槍,李和「小熊維尼」均表示有意參與。及至試槍當日,李和「小熊」結伴前往西貢,與「鴻仔」及其隊員會合。「鴻仔」之後帶領他們到一個滿是樹木的地方,從背囊取出手槍,並對著空氣開一槍後,其他人輪流試槍,最後發現其中兩支槍有問題。其後,「鴻仔」帶他們到別處試爆炸彈,即一些白色粉末。

Healer吩取走其中一槍

李另透露,他在試槍後按照「healer」的吩咐取走其中一支槍。但後來「鴻仔」經Telegram 聯絡他,稱:「我想要番支槍,攞嚟傍身。」李遂與他相約交收。

被告依次為張俊富(23歲)、張銘裕(21歲)、嚴文謙(22歲)、李家田(25歲)、賴振邦(30歲)、許湛榮(25歲)及劉佩凝(24歲),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謀謀殺罪、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女被告劉佩凝被控一項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案件編號:HCCC164/2022, 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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