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前監警會委員鄭承隆:可向警員發臨時編號供市民核實

撰文: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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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持續數月仍未止息,警方的部分行為亦引發爭議。在昨日(16日)的警方記者會上,警方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在回應市民如何分辨便衣警、休班警察時稱,現場市民可以「拭目以待」,表示若有警車來接應的,則一定是真警察。
前監警會委員鄭承隆在接受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訪問時表示,現時警民關係緊張警方解釋絕不理想,若警方擔心前線警員被起底,警方可考慮向執勤警員派發一次性或者臨時編號,供市民向核實身份以釋除疑慮。

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表示,警民關係去到這個地步,應該主動釋除公眾疑慮。(資料圖片)

鄭表示,警員未必需要向圍觀群眾展示委任證,但應該向被拘捕者表明警察身份,強調警方應該讓市民正公平執法。

當提及有便衣警員拘捕相關人士後,安排被捕者乘坐普通車輛離開,他認為警方有關「乘坐警車便是真警察」的言論絕不理想。他表示,《警察通例》要求非軍裝警務人員在情況許可情況下,應出示委任證,認為警員制服被捕人士後、等待車輛載走被捕者期間,可主動向被捕者出示委任證。他建議,警方考慮為執勤警員分發臨時編號或一次性號碼,讓市民可核實警察身份,而不會直接得到警員其他資料。

在9月15日港島區衝突中,有白衣人士在被警察拘捕後,雙手握住警察圓盾遮面上車。警方曾解釋這是因為白衣人要求不願上鏡,鄭承隆認為警方說法非常勉強,因為過去警方拘捕示威者時,有將被制服示威者的臉對向鏡頭,認為這或會讓民眾覺得警方做事有偏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