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奪命火|逾萬幢舊樓或存消防問題 台灣要求設避難工具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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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麻地廣東道唐樓日前發生7死11傷的奪命火,令外界關注舊樓的消防安全問題。資料顯示,在2019年,全港有39,000幢住宅或綜合樓宇,當中超過一萬幢是樓齡超過50年的舊樓。
肇事唐樓於1951年落成,樓齡已69年,惟全幢並無任何消防設備。屋宇署及消防處曾巡查約9,000幢建築物,共發現6.6萬個「消防安全指示」,但只得27%指示已遵從或撤銷。
參考台灣,當地在符合一定條件後,不同場所的樓層都要設置避難器具,例如地下層要有避難梯、第二層則要有緩降機或滑臺等,涵蓋住所、旅館、學校等。在無法利用其他通道進行逃生動作時,可利用緩降機等其他避難器具逃生。有測量師指,舊樓要改善消防系統有一定困難,由於涉及業權問題,加上不少舊樓沒有業主立案法團,在管理層面上難以處理。

11月15日晚上,油麻地廣東道唐樓發生大火,奪去7條少數族裔人士性命。肇事唐樓於 1951 年落成,迄今樓齡已69年。(讀者提供)

本港早期興建樓宇時要求較簡單,測量師學會建築政策小組主席何鉅業說,在50至60年的樓宇中,雖然結構牆要有防火功能,但對於水龍頭、照明燈等的消防系統,當時沒有相關要求。

為改善舊式樓宇的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在2007年生效,受條例規管的目標樓宇共約13,500幢。根據要求,所有在1987年3月1日或之前建成或批出圖則的商住樓宇,必須符合條例要求,以提供合適的消防安全裝置,包括提供消防栓及喉轆系統、手控火警警報系統等,同時亦要設有逃生途徑、樓宇耐火結構等。

僅27%消防安全指示被遵辦

肇事唐樓於 1951 年落成,迄今樓齡已69年,也受《條例》監管,惟全幢並無任何消防設備,而涉事大廈尚未巡查。發生意外後,屋宇署曾派員到場視察,發現大廈閣樓、2樓及3樓單位入口的防火門被移除。

不過,消防設備不及格的樓宇,可能隨時更多。據政府統計,自《條例》生效後截至今年6月30日,屋宇署聯同消防處共巡查了9,588幢建築物,期間共發現6.6萬個「消防安全指示」,但只得1.8萬個指示已遵從或撤銷,僅佔整體27%。

油麻地廣東道唐樓大火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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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只得22宗被定罪

保安局曾指,消防處及屋宇署一般會給予有關業主一年時間遵辦指示。若業主未能在合理時間內遵辦,但又未能提出充分理據支持延期的申請,部門或會採取執法工作。按屋宇署的數字,就《建築物條例》、《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及《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針對改善防火規格,去年只發出36次傳票,定罪個案只得22宗。

在台灣,不同場所都要按照規定設置避難器具,包括緩降機。(新竹市消防局YOUTUBE截圖)

台灣規定放置避難器具

參考台灣當地法規,根據消防安全設計,建築物在符合一定條件後,不同場所的樓層應設置避難器具,例如地下層要有避難梯、第二層則要有緩降機或滑臺等,當中包括住所、旅館、學校等。在無法利用其他通道進行逃生動作時,可利用緩降機等其他避難器具逃生。

測量師:舊樓管理能力較低

何鉅業說,舊樓要改善消防系統有一定困難,例如水缸或需設置在天台上,但樓宇的天台可能並非公用,而是有業權的地方,加上不少舊樓沒有業主立案法團,在管理層面上難以處理。他又指,改裝後的消防系統需要電力支援,有部份舊樓或難以負荷,或要處理電錶等的問題,使難度增加。至於台灣的做法,他稱香港的街頭較多人,相對危險,難以從「根本」處理現時的舊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