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女與母爭執縱火燒蚊網 官對被告母只拍攝無疏解感奇怪 囚12月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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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思覺失調的43歲女子,涉因家用問題與母親爭執,被拒諸門外憤而縱火,燒着門外防蚊網,她早前承認1項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今(11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12個月。法官陳廣池稱,本案奇怪於被告母親案發時只舉機拍攝,沒有疏解被告情緒,又指被告遭父親家暴,令其精神狀態每下愈況,最終成為精神病患者。他考慮到被告已獲母親原諒,遂從輕發落,判她入獄12個月。由於被告已被還押一段時間,相信可即日獲釋。

被告已賠母維修費3千元

女被告梁智欣(43歲,侍應),被控1項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指她於2024年2月16日,在沙田瀝源邨華豐樓某單位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一張防蚊網、一道門、一些紙張。辯方求情指,被告的母親已原諒她,被告已賠償3000元維修費給母親,願意接受精神科治療。

女被告梁智欣在區域法院承認縱火,獲母原諒,法官輕判她入獄1年。

身世坎坷父亦患精神病

法官陳廣池判刑前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身世坎坷,父親亦是精神病患者。被告自去年2月起還押,她希望早日回復自由。事發時,母女因家用問題與母親爭執,被告因為被拒諸門外而情緒失控,用火燒布簾。

母求情望給女兒更生機會

法官指,奇怪的是被告母親任由被告縱火,舉機拍攝過程之餘,沒有疏解被告情緒。被告曾遭父親家暴,令其精神狀態每下愈況,最終成為精神病患者。其母親寫求情信指,希望法庭給予女兒更生機會。

報告指被告並無暴力傾向

法官考慮到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沒有暴力傾向,不建議住院令、案情及求情,被告已經獲母親原諒及支持,遂從輕發落,判被告入獄12個月,料扣除還押日子後,被告最快可即日獲釋。

案件編號:DCCC 71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