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研訊今日召開 不設陪審團料需時60天 遇難家屬到庭
【南丫海難】2012年南丫海難造成39人死亡,2020年死因庭原決定不會召開研訊,直接裁定死者「非法被殺」。部份家屬向法庭申請召開死因研訊,其中兩人前年獲上訴庭裁定得直,死因庭今日(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首日研訊。
今早上午9時許,多名遇難者家屬陸續進入法庭,包括早前被裁定上訴得直的申請人之一、遇難者家屬趙炳全等,他開庭前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當年死因庭原定不會召開研訊,3名死者家屬於2022年6月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召開,直至前年上訴得直,上訴庭下令召開死因聆訊。死因研訊預計需時60天,聆訊將不設陪審團。據了解,有利害關係的人士包括海事處、港燈、港九小輪和財利船廠。而329名證人中,包括5名專家證人。
事件發生於2012年10月1日國慶日,124名港燈員工及親友登上「南丫四號」出海,準備到維港觀賞國慶煙花。其間,「南丫四號」遭港九小輪的「海泰號」撞穿,不足兩分鐘船尾已下沉至海床,最終39人死亡。
政府於事故發生後約半年多,在2013年4月30日公布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揭發涉事被撞的「南丫四號」從船隻設計、建造、檢驗過程接二連三出錯,當中圖則自相矛盾、漏裝水密門、抗沉數據計算長期出錯、沒有兒童救生衣,而且座椅安裝不穩。
報告直指,監管制度有嚴重問題,但海事處官員未有發現,當中南丫四號船艙內「消失的水密門」,更是「南丫四號」於兩分鐘內迅速下沉的關鍵。整件事故中4人被裁定罪成並判囚,另有17名海事處官員於政府內部調查報告被指涉行為不當。
39名遇難者包括區曉霖、鄔寶甜、張月媚、許嘉偉、李瑞蘭、郭亮瑩、蘇貴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張頌軒、徐蓮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頌彩、IE, HWIE WENDY、黃麗珍、黎翠玉、徐志偉、陳敏盈、陳榮基、鄭燕蘭、劉靜嵐、梁家杰、李詠梅、甄子祈、古文昌、趙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靈、林嘉敏、劉文麗、陳巧鑾、鄭先鑫、何黃佩蘭、徐凱盈。他們於2012年10月1日晚,在南丫島對出海上遇難。
▼南丫海難,警方死因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