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販運537公斤值7.5億元可卡因 歷來最大宗 各囚逾廿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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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2021年4月,先後於火炭一個工業單位和沙田一個住宅單位,搗破兩個毒品倉庫,檢獲市值逾7.5億元、約537公斤的可卡因,並拘捕兩位管理倉庫的男子。兩名男子承認販毒等5罪,法官今(27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本案非常嚴重,是本港歷來最大宗的可卡因販毒案,又指兩名被告的角色為送貨員和倉庫管理員,因他們認罪而作出減刑,最終分別判處二人監禁22年8個月和20年8個月。

兩名被告:李仲文(29歲,兼職舞台技術員)和陸宇軒(23歲,送貨員)。首被告和次被告分別承認2和1項販毒罪,兩人另各承認1項串謀販毒罪。

警方在兩名被告租用的單位內發現大量可卡因毒品。(陳浠文攝)
警方在兩名被告租用的單位內發現大量可卡因毒品。(陳浠文攝)
警方在兩名被告租用的單位內發現大量可卡因毒品。(陳浠文攝)

量刑指引上限為35年

法官判刑時指,根據量刑指引,販運30公斤以上的可卡因,其判刑上限為監禁35年。而首被告販運約502公斤可卡因,而次被告則販運35公斤的可卡因。就兩人面對的販毒罪,法官以30年3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法官又指,案中的串謀販毒罪涉及毒品份量更多,分別以34年及31年監禁為量刑起點。法官因他們認罪而作出減刑,最終判首被告監禁22年8個月,並判次被告監禁20年8個月。

首被告租用單位內有450磚毒品

案情指,警方於2021年4月2日,進行反毒品行動,並監視火炭協力工業大廈一單位。警員發現首被告於下午近2時許,從單位推著手推車,運送5盒紙箱乘搭升降機到地下,遂截停首被告。警員在該紙相內發現150磚毒品。警方之後進入單位搜查,發現450磚的毒品,另檢獲多個尼龍袋、電子磅等。

次被告單位內發現42磚毒品

警員翻看涉案閉路電視片段,發現首被告曾於同年3月31日,曾把兩個紙箱運至沙田花園城雅惠苑,由次被告接過紙箱,把它們運至雅惠苑某層。警員遂於同年4月3日在雅惠苑外埋伏,並於早上近5時拘捕次被告。警員押解次被告到雅惠苑某單位搜查,發現合共42磚的毒品。

首被告稱未收到5萬報酬已被捕

首被告被捕後,在錄影會面稱,案發前6個月獲招攬運送毒品。其後,一名叫「師父」的人致電他,告知其工作是重新包裝和運送毒品。他按「師父」指示,租下協力工業大廈的單位,以儲存毒品。此外,他獲告知將可收到5萬元的酬勞,但至被捕時尚未收到該5萬元。

次被告料半年內賺100萬元

次被告則在在錄影會面稱,獲一名叫「CJ」的人招攬販毒,每運送一包可卡因,次被告會獲得2000元,次被告預計半年內賺100萬元。他按指示租下雅惠苑的單位,並從首被告手中收取毒品,把部份毒品兩次運送他人。

首被告租用單位所藏毒品達5.29億元

經化驗後,警方確認首被告當時推著手推車的可卡因和其單位內的毒品,分別為129和372公斤的可卡因,市值分別為1.77億和5.29億元;至於雅惠苑單位內的毒品,則為35.4公斤可卡因,市值4900萬元。

案件編號:HCCC33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