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頸椎移位死因 警長指司機曾碰其腰 他有問是否想搶槍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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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陳輝旺與客爭執,被捕時疑遭男警林偉榮箍頸,事後出現頸椎移位致全身癱瘓並死亡,其死因研訊今(10日)續,警長羅偉民繼續作供,他指當時陳當日曾碰到他的腰部,因為他腰間有快速上彈器,故他立刻「縮一縮」,並問陳是否想搶槍,並拍了他的屁股一下,以示警告,之後陳就再沒有做該動作。他又指一直有觀察陳的狀況,指陳並無表示過不適。

死者陳輝旺(65歲)於2012年11月11日晚上,在西隧收費亭因車資問題與乘客爭執,接報到場的警員拘捕陳。陳被押上警車期間,疑遭警員林偉榮箍頸。陳送院後,被證實頸椎移位,導致全身癱瘓,最終於同年12月12日去世。

死者陳輝旺的死因聆訊,在西九龍法院的死因庭進行。

其他證人的供詞

看到陳的手流血

庭上傳召警長羅偉民作供稱,當日陳聲稱不用看醫生,但他看到陳的手流血,於是建議陳不如先擦走手上的血跡。至於同僚當日把陳推到兩輛工程車中間,因為該位置最近,陳在該位置亦無法去其他地方。他相信同事會這樣做,是依靠同僚間的默契。

曾不小心拍到陳的背部

庭上播放當日的閉路電視片段,羅指出,在22時22分,陳仍可以站立,不需要其他人攙扶。其後羅的右手有動作,羅稱,當時另一位同僚在車上,他發現同僚的手放在陳的頭上,故想提醒他要小心陳的頭部,但不小心拍歪了,故拍到陳的背脊。

曾問陳是否想搶槍

在片段稍後,羅的手部再有動作,羅續解釋指,當時陳碰到他的腰部,因為其腰間有快速上彈器,故他立刻「縮一縮」,又問陳是否想搶槍,及拍了他的屁股一下,以示警告,之後陳就再沒有做該動作。

抽住陳的皮帶把他抬上車

其後羅又「秤」住陳的皮帶,把他抬上車,羅解釋,因為抽住皮帶的位置最為受力,但在此之前沒有對陳說過會有此動作。羅稱,登上警車後,陳在「介乎凳同地下,未到上到凳,又未落到地」的位置,臉部朝地,羅稱:「因為當時都嚟得幾突然。」惟羅不記得實際的情況。

陳略為平靜但仍激動

羅稱,當時陳應該坐在警車的地板,情緒較剛才平靜,但仍然激動,其後陳嘗試企起,羅當時與陳面對面企,亦有望住陳,希望可勸說他冷靜。稍後陳又再站在車外,羅稱不知道想陳做甚麼,亦不記得他有說任何說話。

陳未有投訴受傷

羅續稱,其後有察覺陳的額頭有新傷勢,但不記得在甚麼時候發現,陳到那刻未有投訴有受傷。陳當時放軟手腳,有幾位同事扶住陳,並想阻止陳再行近的士。警方放開手時,陳就順勢躺在地上,當時他並無表示身體不適。

羅稱一直有觀察陳的狀況

羅稱,其後陳坐起並向後靠,然後失平衡跌倒,故他在後面伸手扶住陳。陳之後在攙扶下,走上兩級樓梯自行登車。羅憶述,他一直有觀察陳的狀況和傷勢,覺得他比較疲倦,認為他需要就醫,所以叫救護員幫忙,過程中陳並沒有表示過身體不適。

四人搬離法不適用於已上手銬的人

就四人搬離法的議題,羅指此方法不適用於已上手銬的人士,但可用於消極對抗、不會有行動去阻撓警方的人士,而陳屬於頑強對抗,可有多種方法應對,例如胡椒噴霧、直踢、直臂壓倒及震懾,如他打陳屁股的那一下等,準則是達到最低武力而有成效就要停止。

羅稱,沒有對陳使用過任何武器,警隊訓練亦沒有說過將頑強對抗人士帶回警署的做法,故在勸喻無效的情況下,就會用常識處理。

案件編號:CCDI47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