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衝突政府再向3示威者索償 港大舊生再被追討 款額逾2百萬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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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新城市廣場於2019年7月14日發生警民衝突,多名警員遭示威者襲擊受傷,包括港大畢業生杜啟華被警員制服時,涉咬斷一名警長的無名指指頭。律政司司長昨(8日)分三案入稟區域法院,向杜啟華和另外3名男子,追討政府支付予警員的僱員補償和相關法律費用,其中杜的案件未有列明涉案金額,而另兩案追討的金額則分別為198萬和10.6萬元。
三宗案件的原告同為律政司司長,首案被告為梁柏添和李文謙。
指政府僱員被兩被告所傷求賠198萬
入稟狀指,政府僱員張歷恆於2019年7月14日晚上近10時,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工作期間,遭兩名被告所傷。政府向張支付僱員補償,現向梁及李追討該僱員補償和相關法律費用,合共198萬多元。
另一僱員受傷求賠償10.6萬
第二案的被告則同為梁柏添,及男子龔志遠,入稟狀指政府僱員郭兆恒於2019年7月14日晚上近10時,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工作期間,遭兩名被告所傷。政府向郭支付僱員補償,現向被告追討該僱員補儻,合共10.6萬多元。
資料顯示,梁柏添、龔志遠和李文謙承認一項暴動罪,其中梁、龔兩人各判監4年,李則判監3年4個月。
警司及警長因傷向杜索償
第三宗案件的被告杜啟華,入稟狀指時任高級警司梁子健(現為總警司)和警長梁啟業於2019年7月14日工作期間,遭被告所傷。政府向兩名警員作僱員補償, 現向被告追討該僱員補償,但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資料顯示,杜啟華經審訊後被裁定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和有意圖而傷人,共4罪罪成,被判囚5年半。他去年獲釋,需遵守懲教署監管22個月。他不滿署方拒讓他於本年9月,赴英修讀法律課程,上月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被咬斷手指警長已獲賠28萬
此外,事件中被咬斷手指的警司曾入稟向杜索償。兩人早前達成和解,杜向警長支付28萬元。
案件編號:DCCJ3790、3792、381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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