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級排舞師Sunny Wong於西環學校 被指換業主後未付租被追211萬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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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為郭富城及陳慧琳等演唱會任舞蹈總監的星級排舞師Sunny Wong (黃國榮),他有份經營位於西環的舞蹈學校,被指自去年9月換了新業主後便欠付租金,後來黃的學校更放棄單位。新業主稱他們事後需花26.5萬作修復工程。新業主昨(21日)入稟高等法院向黃的舞蹈學校追討欠付租金及修復費用等合共211.4萬元。

原告為China Capital Corporation Limited,被告為Sunny Wong Dancing Limited。

Sunny Wong 是香港著名排舞師。(葉志明攝)
黃國榮(Sunny Wong)有份經營於西環的舞蹈學校,被指換業主後未付租金,後來更棄單位。
舞蹈總監Sunny Wong的舞蹈學校開幕時,郭富城亦有出席。(梁碧玲攝)
郭富城開演唱會時,亦有找Sunny Wong擔任舞蹈總督。(梁碧玲攝)
Sunny Wong亦曾做楊千嬅演唱會的排舞師。 (梁碧玲攝)
Sunny Wong 亦曾任陳慧琳演唱會的排舞師。(陳順禎 攝)

入稟狀指,黃所經營的舞蹈學校,於2022年7月與舊業主Take Talent Limited簽訂租約,黃的學校以月租23.5萬元租用西環德輔道西442號美新樓的單位作教室,為期3年,舞蹈學校並需支付管理費、冷氣費、地租和差餉等。

原告於2024年9月成單位業主

原告China Capital Corporation Limited於2024年9月向單位的舊業主買下該單位。惟原告指黃的舞蹈學校亦於9月底起欠付租金和管理費等。原告並指,黃的舞蹈學校自去年12月31日放棄佔用單位,並於2025年1月4日把單位鎖匙的擺放位置、單位的密碼告知原告。

黃的學校今年5月確認放棄單位

原告律師至今年5月14日收到黃舞蹈學校代表的電話,確認放棄單位及單位內的物品。原告最後花了26.5萬修復單位。原告指黃的學校拖欠租金及雜費,亦要求他們支付修復費用,合共211.4萬元。原告律師曾去信向黃的學校追討不果,遂入稟追討。

黃曾為多名知名藝人的演唱會任舞蹈總監

資料顯示,黃是知名排舞師,曾為郭富城、陳慧琳、楊千嬅等歌手的演唱會,以及多屆香港電影金像獎頒獎典禮及香港亞洲流行音樂節擔任舞蹈總監。

案件編號:HCA135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