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歲鋼琴教師非禮單親女生 官斥利用事主對父輩渴求犯案 囚1年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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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鋼琴男教師,涉於鋼琴課上非禮來自單親家庭的16歲女學生,審訊時揭他案發前已常與女生互通訊息,並曾著女生可稱他「daddy」,又曾言:無法表達愛錫之情等。男教師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案件(KCCC900011/2026)今(1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莫子聰斥被告利用科技之便,及事主對父輩的渴求犯案,令師生關係模糊,從而令事主降低防範並刻意接近,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判他入獄1年。

被告吳立衛(78歲,鋼琴教師),被控1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2025年3月30日,在九龍灣牛頭角道77號淘大商場3期2樓「金聲琴行」猥褻侵犯女童X。

被告吳立衛非禮罪成,被判囚1年。(陳蓉攝)

妻子離世對被告造成重大打擊

辯方補充求情指,被告未有全盤否認指控,亦同意有些接觸不合適,承諾往後會與人接觸會更謹慎。此外,早前為被告索取的報告亦指出,其重犯機會低。被告妻子離世亦對他造成重大打擊,希望法庭出於人道理由酌情減刑。

被告與事主年齡差距60年

莫官判刑時指,被告在審訊後被定罪,沒有刑期扣減的空間。此外,被告與事主的年紀相差逾60年,亦是其鋼琴老師,顯然是利用老師的地位,在狹小的空間多次犯案,涉違反信任。

斥被告利用事主對父輩關懷的渴求犯案

莫官另指,被告雖然只被控一項非禮罪,但案情涉及多次侵犯。被告透過通訊軟件,向事主表達過分的關心,又要求她以「Daddy」稱呼,利用她對父輩關懷的渴求犯案。官斥被告利用科技之便令師生關係模糊,從而令事主降低防範並刻意接近,令關係變質,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終判囚12個月。

X指被告教琴十多分鐘後開始非禮

X早前在錄影會面稱,當日她到涉案琴行學琴,被告是她的鋼琴老師,教琴時坐在X右方。被告開始教琴十多分鐘後,突然摸她的腿,X怒視被告,被告就縮手,之後又嘗試雙手包住X的左腳,X翹腳不讓被告摸,被告卻伸手入X大腿罅摸。他之後又為X按摩膊頭,乘機伸手摸X鎖骨,又捉住X的手,放到他的下體上,又用其下體撞向X的背部。下課時更攬了X一下說:「 下個星期再見啦。」X下課後告知母親報警。

審訊揭被告曾在訊息著X稱他daddy

X作供時提及,她跟被告學琴約1年半,只屬普通師生關係。被告知她來自單親家庭,曾在訊息稱:「先生永遠都會令你當自己嘅孩子一樣,會關照你關心你,以後無人嘅時候叫我daddy就得啦」。被告又曾在上課時約她外出,X以家教嚴婉拒。在X 16歲時,被告有祝福她說:「無法表達daddy愛錫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