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友腸塞亡死因 日間診斷腸胃炎同晚糞便嵌塞死 裁死於自然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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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院舍患精神病中年漢肚痛到屯門醫院求醫,被診斷患腸胃炎並准出院,惟他當晚疑出現腸塞情況死亡,死因庭早此就其死作研訊(CCDI468/2024SH),曾為事主診斷的醫生指,事主求診時無敗血症狀,他憑觸診及聽診等檢查,認為腸塞的機會非常低。法醫亦同意急性腸塞所引致的死亡,可短至以數小時計。死因裁判官周志偉作出引導後,陪審團今(12日)一致裁定事主「死於自然」。

死者張志強(終年44歲)生前在恩榮康復中心居住,他2024年3月2日因腹痛送往屯門醫院治理,同晚暈倒院舍廁所再被送入院,翌日凌晨2時許證實不治,死因為糞便嵌塞導致腸阻塞。

事主張志強早上因腹痛等到屯門醫院救醫,被診斷為腸胃炎並准出院,惟他當晚嘔吐後暈倒並死亡。
麥浩恒醫生又稱他有看過病歷,知道張數個月前亦曾試過糞便嵌塞,但他透過觸診和聽診,認為糞便嵌塞的機會很低。(湯致遠攝)
法醫高永富指,事主腸臟發大且局部缺血,失去保護功能,以致細菌沖入腸壁,並擴散全身,引發免疫系統反應,最終敗血性休克身亡。

事主事發前約1個月曾肚痛便秘

庭上透露,事主患精神分裂症十多年,定期在青山醫院復診,另有濕疹病歷。他在2024年2月曾到屯門醫院求醫,當時驗出他的白血球指數短暫升高,2月初起亦有肚痛便秘。

服食精神科藥物有機會令排便困難

事主同年3月2日再因腹痛、嘔吐和發燒被送屯門醫院,當時在急症室為事主診治的醫生麥浩恒稱,事主表示腹部不適,他知張有精神分裂症,須服用精神科藥物,而該些藥物有機會令人排便困難。

事主求診時無敗血症狀

麥浩恒醫生續指,事主當時體溫為36.9度,呼吸次數為每分鐘16次,他完全清醒,沒有敗血症狀,觸診腹部柔軟,沒有脹起,腸鳴音和心電圖均正常,故診斷他只是腸胃炎,同日下午2時准許出院,但有提若情況轉壞要再求醫,並為他處方腸胃藥。麥強調他有看過病歷,知道事主數個月前曾試過糞便嵌塞,但他為主檢查時,認為事主有糞便嵌塞的機會很低,故沒作肛門檢查。

惟事主當晚再次嘔吐,凌晨1時許被發現在廁所暈倒被送入院,延至2時50分離世。

法醫指腸塞可引致併發症

法醫高永富稱為事主剖屍後,發現他胃部漲大,有嚴重糞便嵌塞,並有吸入性肺炎,認為其直接死因為糞便阻塞導致腸阻塞。高又稱,腸阻塞可引致併發症。他指事主腸臟發大且局部缺血,失去保護功能,以致細菌沖入腸壁,並擴散全身,引發免疫系統反應,最終敗血性休克身亡。他又指,糞便阻塞可致急性死亡,短至可以小時計。但他同意,若病人有腸塞情況,若被處方止屙藥物,會是反方向治療。

潛在致命病況而死可裁死於自然

死因裁判官周至偉引導陪審團時指,若認為事主因潛在致命的病況而死,可裁定他「死於自然」,否則可考慮「死於不幸」或「死於意外」。案例亦指,即使治療過程中有人為犯錯,或醫療疏忽,若無法改變死者的根源問題,亦可裁定死於「死於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