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咬狗大狗漁護證屬逾50公斤大型狗隻 倘狗主不領回或人道處理

撰文:任葆穎 石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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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日前有大狗接連咬死兩隻小狗,大狗狗主被漁護署拘捕。漁護署助理署長(檢驗及檢疫)葉彥今早(19日)在兩個電台節目表示,涉事大狗屬混種犬,重50至60公斤,在法例上被界定為重達20公斤的「大型狗隻」。

葉彥指,大狗目前正在動物管理中心接受監察是否有狂犬病風險,署方會了解狗主意向,如狗主打算將狗交給政府,署方有需要時會「人道處理」,因涉及狗咬傷狗,在《狂犬病條例》下,該狗隻或有狂犬病風險。

葉彥又指,法例上,如狗主選擇領回狗隻,無論涉事狗隻是傷害了動物或人類,也要「畀返佢(主)」,但由於今次涉事大狗曾在公眾地方對其他犬隻造成嚴重傷害致死,倘狗主領回,署方會向法庭申請,將牠界定為「已知危險狗隻」,在公眾地方必須時刻戴上口罩和用一條不超過1.5米長的狗帶穩妥地牽引。

網上流傳影片直擊事發一刻,一隻啡色大型狗不斷狂咬一隻白色小狗的頸部,被咬狗狗身上披血,身體放軟,奄奄一息。(yyy.yuu@threads)

01觀點:元朗狗咬狗|狗主鄙於守法 到底是誰之責?

葉彥今早先後在港台節目《千鿋年代》及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回應事件。綜合兩個訪問,葉彥指咬死兩隻小狗的大狗重50至60公斤,為混種犬,被問所指混種是否有藏獒血統,葉彥指「初步睇落有」。

葉彥表示,漁護署會了解狗主意向,如狗主打算將狗交給政府,署方有需要時會「人道處理」,因涉及狗咬傷人,在《狂犬病條例》下,該狗隻或有狂犬病風險。

如狗主領回大狗 漁護署將申界列「已知危險狗隻」 外出必須戴口罩

葉彥又指,法例上如狗主選擇領回狗隻,無論涉事狗隻是傷害了動物或人類,也要「畀返佢(主)」,而如狗主領回狗隻,由於今次涉事大狗曾在公眾地方對其他犬隻造成嚴重傷害致死,署方會向法庭申請將牠界定為「已知危險狗隻」,在公眾地方必須時刻戴上口罩和用一條不超過1.5米長的狗帶穩妥地牽引。至於其他處理方法,她指不排除該犬隻適宜領養,有待獸醫評核。

她說,漁護署常重視事件,已拘捕狗主並錄取口供,仍在調查案件,雖然有網上片段錄得部份過程,惟她指司法程序搜證嚴謹,須索取醫學報告和現場搜證,如取得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

有男子上前制止但無果(小紅書圖片)

涉事大狗於7月曾咬傷一隻哥基犬而被署方扣留。她指,當時咬狗情況輕微,未達已知危險狗隻級別。案件仍在調查搜證,有足夠證據會作出檢控。

她稱,署方對案件有初步掌握,狗主事發時不在現場,惟暫未能透露涉事狗隻是否放養。被問放養是否違例,她強調若狗隻在公眾地方對公眾構成傷害,而狗主不知情,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就鄉村地方有犬隻被長期放養的情況,署方正與動福組織討論跟進措施,並會加強教育。

她指,每年都會發生狗隻傷害公眾的情況,大部份為狗隻咬傷人。她重申,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隻在公眾地方,須以長度不超逾2米的狗帶牽引;《狂犬病條例》下,狗主在公眾地方必須用帶牽引狗隻。

一隻大型犬7月獨自在元朗YOHO乘涼,被漁護署接走。不少網民懷疑牠正是今次咬死兩隻細狗的「兇手」。(Threads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