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售業權限期|餘70戶未允賣 剛退休居民堅拒:你當我為啖氣

撰文:陳萃屏 任葆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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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是宏福苑業主接受政府收購單位業權的最後期限,截至8月27日仍有70戶未簽意向書,他們在想什麼?
61歲的宏盛閣居民何女士(Betty),決心不賣業權。她從20幾歲起獨力供樓,大火前數月剛退休,正準備享受人生時,心情恍如從「天堂跌落地獄」。她覺得政府無成立有傳召權的獨立委員會,無要求黃碧嬌等人作供,安排上樓不妥當,到無原址重建、連附近安置的選項都沒有,積累數月的情緒,讓她至今堅決不賣,「你當我為啖氣。」
【宏福苑出售業權限期系列之三】

【大埔宏福苑火災・專頁】

61歲的宏盛閣居民何女士(Betty),決心不賣業權。(鄧倩螢攝)
你當我為啖氣。
宏盛閣居民何女士(Betty)

61歲的宏盛閣居民何女士(Betty),退休前在公營機構任職會計,工作到獲長期服務足金獎牌,興趣是去旅行。母親數年因病住進老人院,Betty每周探望,除此之外,她大半生過得安穩而快樂。

1991年26歲時,Betty與家人原在港島區租樓住,因不想幫人供樓而決定置業,相中宏福苑交通方便,價錢化算,44萬可買到400多呎的單位,便從市區搬入大埔。宏福苑大火發生大半年,她剛剛退休,過着無比自在的理想生活,兩三個月去一次旅行。

一場大火 天堂墮地獄

大火前一晚,她剛去完旅行歸來,凌晨2時多到家就倒頭大睡,屋苑着火時仍在睡夢中,直至收到朋友電話提醒,她才從剛拆發泡膠的冷氣機窗口望見大火。落到地下大堂問完保安,再回到拍門警告鄰居,着外傭帶同婆婆逃生,Betty才再回家執拾自己的物件。她無想過此後無法回家。

何小姐想知道這場火如何發生,是什麼奪走了她和街坊的居所,因此去足30場聽證會。(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對政府處理大火善後多不滿

大火奪去了Betty剛開始的快樂人生下半場,而政府的處理手法,亦令她愈來愈不滿。

她想知道這場火如何發生,是什麼奪走了她和街坊的居所,因此去足30場聽證會。她對政府不成立具法定權力的獨立調查委員會,無傳召過大埔區議員黃碧嬌出席作供,感到憤怒。

之後的安排她亦深感不滿。先是上樓要限時,令她不夠時間執拾珍藏,而且一直圍封宏福苑,街坊無法自由出入,還有其他單位有偷竊事件,她反問「有什麼法例不准我們回家?」

今年5月,在宏盛閣居住35年的何小姐(Betty)上樓執拾,並帶走朋友贈送的生日禮物。(資料圖片/馬耀文攝)

爭取原址重建不果

在收購業權方面,Betty則覺得政府從未聽取他們的聲音。

今年初,曾有394戶、逾800位居民聯署,爭取原址重建,Betty也是其中之一。在她看來,喜歡交通、環境、配套,這是始終是家,簡單純粹的原因就足夠,毋須其他理由。

原址重建一度引來討論,但政府回應原址重建「不切實際」,因涉及處理業權等問題,需時九至十年。

Betty認為,如果政府曾考慮在原區,如在宏福苑附近的公園地皮考慮再重建單位,即「原區安置」也相對可接受,而非選址在就近墳場的頌雅路西,但政府未有這樣做。

政府8月中再寄信給宏福苑居民,如在8.31「死線」前不交意向書,將會被視為放棄參與政府提出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鄧倩螢攝)

反感政府立法收業權 「你當我為道氣」

直至近日,政府稱要立法收購業權,Betty批評政府無情:「為什麼要這樣對待?我會堅持不賣。為何我要一意孤行?我自己20幾歲供層樓,這麼辛苦供完,以為可以安享晚年退休,打算舒舒服服。你說我為了一口氣又好、什麼都好,現在我的生活全搞亂,既然我一無所有,我更加不覺得應該要給(業權)政府。」

61歲的宏盛閣居民何女士(Betty),決心不賣業權。(鄧倩螢攝)

反問怎為之「釘子戶」

今年2月,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稱要應對注宏福苑「釘子戶」的問題,當時財政司副司長回應指,賣樓你情我願,不會稱居民為「釘子戶」。

「(議員)不出來幫手,還要說這麼無良的說話,我不應該要理會。」Betty反問,怎樣為之「釘子戶」,宏福苑是其私有物業,不解為何遵從自身意願拒絕出售,會被視為有問題。

對於將來,Betty沒有打算,她說「見步行步」,「看看怎樣立法,再去想,我估計政府要在換屆前做,但起碼還有大半年,到時再想。」

8月26日是盂蘭節,Betty與街坊到廣福邨燒衣給大火死者。(鄧倩螢攝)
8月26日是盂蘭節,Betty與街坊到廣福邨燒衣給大火死者。(鄧倩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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