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師賣兩女去緬甸KK園區 官斥被告歹毒及泯滅人性 判囚4年
美容師涉誘兩名年輕女子到泰國後,把她們轉賣到緬甸的KK園區詐騙基地,兩女事主家人最終要各需逾20至30萬港元,才把二人贖回。美容師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DCCC692/2025),案件今(27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被告完全沒有理會兩名事主的人身安全,行為歹毒及泯滅人性。本案除了被告認罪外,沒有任何減刑因素,判囚4年。
女被告潘心怡(33歲,美容師)承認1項欺詐罪,指她於2024年11月某日至2025年1月11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藉作欺騙,並意圖詐騙誘使彭姓及廖姓女子,在2024年12月27日至28日離港外遊,導致她能從中獲益,或導致二人蒙受不利。
其中一名女事主當時正失業
案發時24歲姓彭和21歲姓廖的女事主,在2024年11月下旬獲被告邀請到加拿大和日本免費旅行,彭當時失業,廖則任兼職模特兒,彭認識被告一年多,廖只認識被告一個月,人均主表示有興趣,但被告無講實出發日期。同年12月27日,被告通知兩人當晚上9時往泰國,翌日晚回港,又指她們到泰國後需要幫忙運送現金泰銖,以換取報酬,廖拒絕,但被告和彭遊說她繼續參與。
兩女到泰後被輾轉賣至緬甸
被告本稱會與兩人坐機出法,惟她在上機前卻稱不會同行,又要彭刪除她們之間的所有對話紀錄,廖因為遲到而未有刪除,彭與廖到曼谷被人接走。她們翌日早上在車上醒來,發現正被送去清邁,並有5名持木棍及刀的男子沒收她們的財物,包括護照及電話,然後被押上船過河,交給6名穿軍服及持槍男子,經數次換車後,二人獲告知已被「賣」至緬甸。
家人付贖金後准離開園區
兩事主事後獲告知已被人以2.7萬美金賣到園區,她們須從事詐騙工作,要做到50萬美金業績,或交到同額贖金才能離開。二人遂在園區內學習騙術,目標為富裕海外華人。2025年1月,「老闆」表示稱有人在找她倆,並稱若二人能付2.8萬元美金便可離開。其後,彭家支支付110 萬泰銖(約25.8萬港元)及10萬元人民幣,廖家則付了約21.2萬港元。兩人在2025年1月8日獲准取回個人物品,同月11日返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