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收緊發電廠空氣污染物排放上限 2026年生效 料不涉新投資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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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今(19日)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就新一份《第九份技術備忘錄》,為兩電釐定排放限額,擬於今年底前生效,而新的排放限額將於2026年1月1日生效,電力行業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及可吸入懸浮粒子將分別減少10%、9%及6%。
政府估計,電力公司要達致擬議排放限額,將不涉及任何新資本投資,亦不會令本地發電燃料組合出現重大改變,但指會否影響未來電費「屬言之過早」。

《第九份技術備忘錄》排放限額將於2026年1月1日生效,電力行業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及可吸入懸浮粒子將分別減少10%、9%及6%。(資料圖片)

當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制定《第九份技術備忘錄》已考慮興建新燃氣機組以取代部分現有燃煤機組的進展,該批燃煤機組因使用年限將於未來數年陸續屆滿,須按計劃退役;估計未來可從大亞灣核電站輸入的電量;2026至27年期間預計本地耗電量等。

中電排放量可大幅下調

評估多個因素後,估計港燈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懸浮粒子排放限額,可較《第八份技術備忘錄》所訂水平分別下調2%、10%及3%;而中電則分別分別可下調17%、10%和8%,以改善本港空氣質素。

至於對電費影響,環保署表示,電力公司要達致擬議排放限額,將不涉及任何新資本投資,亦不會令本地發電燃料組合出現重大改變。然而,署方認為,未來電費仍受多項因素影響,包括日後燃料成本、營運成本、銷售量,以及電費穩定基金與燃料價格調整條款帳的未來變動等。在現階段要確切評估擬議排放上限對2026年及之後電費的影響,「屬言之過早」。

環保署表示,電力公司要達致擬議排放限額,將不涉及任何新資本投資,亦不會令本地發電燃料組合出現重大改變。(資料圖片)

兩電指收緊排放上限對營運構成挑戰

兩電表示,在本地發電燃料組合未有大改變的情況下,進一步收緊排放上限對其營運構成挑戰,又認為能否符合排放限額,主要取決於是否有合適質素的燃料供應。兩電亦指出,發電機組或排放控制設備因老化問題或自然損耗而出現故障或性能下降,均會損害兩電符合新排放限額的能力。兩電亦關注到,要採購足夠數量的低硫及低灰含量的低排放燃煤實非易事,而全球對低排放燃煤的需求卻不斷增加。

若發電廠在營運期間遇到非兩電所能控制、但對排放有重大影響的事件,例如低排放燃煤供應中斷或不足、用電需求突然增加、獲供應的天然氣含硫量增加、中電在2026年獲供應的核電量較預期少、三台現有燃氣機組的提升工程及/或新燃氣機組(即港燈的 L11和L12 號機組及中電的 D2 號機組)的投產出現意料之外的延誤,以及並非兩電所能控制的其他相關事宜),兩電或須申請相應調整其排放限額。

(文件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