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69宗虐兒案 獨留兒童在家升23% 8歲童三個月無見父母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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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女童遭親父及繼母虐待致死案令人痛心。警方去年共錄得769宗虐兒案件,較前年微跌,但可能與疫情下停課、兒童向外界求助機會減少有關,且仍有發生駭人聽聞的嚴重個案,包括有7歲男童被母親「兜頭淋」熱水,有稚子遭勒頸等。
另外獨留兒童在家個案不跌反升23%至300宗,涉事時間最長個案為一名8歲男童,其單親母滯留內地3個月期間託朋友照顧,但「所託非人」,由看更細心巡樓揭發。就法改會擬訂立「沒有保護罪」,警方指持開放態度,歡迎改善現行機制。

40%案件由兒童主動向人傾訴

警方去年接獲769宗虐兒案件,包括383宗侵害兒童人身罪行,及386宗侵害兒童性罪行,當中涉及傷人及嚴重毆打有74宗,整體較2019年的725宗減少約5%。據分析,虐兒案多數在家發生,70%施暴者為父母、繼父母或家庭成員,30%為無血緣關係人士,如家傭、老師。虐兒罪行得以曝光,有40%案件由兒童主動向人傾訴,對象一半是老師、社工,其次是其他家人。

疫情停課 求助機會減少

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總督察張寶月表示,雖然虐兒案件有下跌,但相信與疫情期間較少舉報有關,包括因停面授課及社交活動,加上如傷勢輕微很快痊癒等,兒童向外界求助機會減少。他指出,本港多數虐兒案較少嚴重個案,大部份與管教學業有關,家長用暴力方式懲罰,如拳打腳踢,用藤條、筷子打等,亦有部份並非兒童「不聽話」,而是家長關係失和或經濟問題遷怒子女。

去年底母勒7歲兒頸列「企圖謀殺」

較嚴重個案發生於今年2月,一名36歲女子因婚姻及經濟問題,用熱水「兜頭淋」7歲及10歲幼子,鄰居聞呼救聲報警。去年底,一名43歲母親,教7歲子功課期間情緒失控,用圍巾絞勒對方頸部,幸及時停手,惟因內疚感反鎖自己在房內企圖上吊,父親收到男童致電求助後報警,案件列「企圖謀殺」。

獨留兒童在家個案疫下增23%

雖然整體虐兒案下跌,但當中涉及「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個案,由244宗上升至300宗,升幅達23%。張寶月分析,疫情下有夫妻分隔兩地,無法找到照顧者交託,亦有案件背景是雙親均須工作維持生計。有關個案主要由保安巡樓、社工探訪察覺,或由兒童離家尋親、買食物時,由熱心途人協助報警。

單親母滯留內地三個月 託朋友照顧8歲童被「甩底」

涉事時間最長個案為去年6月,保安員巡樓時留意到有一名8歲男童連續四日被獨留家中,於是向社會福利署求助,並轉介警方跟進。調查發現同住母親於去年3月往內地探親後,因疫情滯留,離港三個月期間託親戚及朋友照顧,每日僅靠電話聯繫,但「託上託,所託非人」,母親妹妹的男朋友逕自遺留男童一人,男童父親因已分居從無探望。

心理服務課臨床心理學家馮浩堅(左)、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總督察張寶月(右)。(鄭秋玲攝)

心理服務課臨床心理學家馮浩堅表示,除了傷勢等表徵外,兒童受虐後會有情緒改變,變得沉默、抗拒溝通,與其他小朋友相處時會否變得暴力等,都可以從中見端倪,作為鄰舍如聽到小朋友哭鬧變得頻密,或不是「扭計」,而是受虐呼救訊號。

張寶月指,警方接報後80%案件都會作出拘捕行動,如調查認為涉案人有繼續虐待兒童的風險,會交由社署社工安排託管,並會展跨部門會議跟進個案。對於法改會擬訂立「沒有保護罪」,訂明照顧者不通報虐兒個案須負上法律責任,張寶月表示,警方持開放態度,歡迎改善現行機制,警方與相關政府部門一直保持緊密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