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紀念館|大律師:展覽性質須取牌 促食環交代現時才執法原因

撰文:黃金棋
出版:更新:

今年是六四事件32周年,支聯會於旺角的六四紀念館重開三日,昨晚(1日)突被食環署「查牌」,指他們未領有公眾娛樂牌照,支聯會今早(2日)決定暫時閉館。翻查《公眾娛樂場所條例》,「娛樂」定義下包括音樂會、展覽等活動,如沒有取得牌照,則不得經營或使用任何公眾娛樂場所。
有大律師指,六四紀念館性質符合「娛樂」的定義,須領取牌照,直言「如果無牌偷雞就唔係幾理想」。對於為何2019年六四紀念館開幕時當局未有執法,大律師強調在法律上食環署現時亦有權利執法,惟認為當局應交代為何近日才執法,以釋除市民覺得當局有政治原因的疑慮。

重開3日逾550人參觀

六四紀念館於上月30日重新開放,開館3天已有逾550人參觀。然而昨日(1日)下午食環署人員到該館調查,指支聯會未領有公眾娛樂場所牌照,涉嫌違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支聯會認為需要進一步諮詢法律意見,決定暫時關閉紀念館。

翻查《公眾娛樂場所條例》,任何臨時或永久性的場所、建築物等可容納公眾的地方,在其內有一次或多於一次的公眾娛樂活動舉辦,或讓公眾入場的任何娛樂,而不論是否收取入場費則可定義為公眾娛樂場所。而「娛樂」定義下的項目包括芭蕾舞、舞台表演、電影放映;展覽如攝影展覽、書刊展覽等。

陸偉雄:無論是否收費亦須領取牌照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畫展、書展等只要開放予公眾,無論是否收費亦須領取牌照,故六四紀念館的確須取牌。他解釋,領取公眾娛樂場所牌照主要須檢視場地屋宇結構、消防設施等:「如果太多人屋宇結構可能負荷唔到」,因為須審視是否符合條件。

+5

食環署:近日接獲投訴

六四紀念館於2019年在現址開幕,為何當局當時不執法,待近日臨近六四才執法?陸偉雄強調當局在法律上有權利在現時執法,舉例指:「2019年有車輛非法泊車,當年無抄牌,但警方到現時都有權抄牌。」惟他認同時間上「有奇怪位」,或令市民覺得執法行動有政治考慮。他認為食環署要解釋現時才執法的原因,「無謂作揣測」。

食環署則回覆指,近日接獲投訴,指有人在旺角道一座商業大廈的一個單位內,未領有所需牌照而經營或使用公眾娛樂場所。食環署經調查及取證後,昨日向涉嫌違反條例人士展開執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