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市行賄手法變種 前銀行職員組中介 造假申政府借貸逾4000萬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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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有變種病毒,有不法犯子亦看準「疫市」,行賄手法有新變異。廉政公署表示,去年涉及銀行業界的貪污投訴有45宗,今年首5個月已累計25宗,留意到多了「中介公司」的參與,看準疫情影響跨境往來,代海外客戶申請銀行開戶,規避核查會面,助中小企融資渡疫情難關的政府資助借貸計劃,亦被不法中介利用。

廉署早前搗破兩個犯罪集團,替無實際業務的公司,偽造入息證明等文件,並向銀行職員提供數萬元賄款,合共申請貸款總額逾4,000萬元,從中收取批核貸款的20%至30%作為「手續費」,共有36人被拘捕,廉署不排除拘捕更多人。

執行處首席過查主任黃玉菲(左)、執行處總調查主任張健寧(右)。(鄭秋玲攝)

新增利用電子支付工具行賄

執行處首席過查主任黃玉菲表示,廉署由2016年至2019年,平均每年接獲約70宗涉及銀行業界的貪污投訴,佔私營機構當中的6%至7%,去年有45宗投訴,拘捕8人,今年首5個月有25宗,拘捕8人。銀行業界貪污投訴主要涉及四個範疇,包括為加快及成功開戶用現金,及禮物如手錶、香水、甚至利用電子支付工具行賄;為借貸獲批核,串謀提供虛假文件,如生意紀錄、財務報表等。

常見案件還有,獲授權查閱客戶資料的銀行職員,向為提高推廣業績的其他職員,甚至向其他機構的「行家」,兜售客戶機密資料;以及處理客戶投資帳戶的職員,私下索取部份利潤作回報作為「打賞」。曾有案例,一名銀行前副董事索取利潤20%作為手續及情報費,涉款150萬元,最終罪成判囚3年半。

藉海外客戶未能來港 夥銀行職員造親身辦理紀錄

執行處總調查主任張健寧表示,疫情下貪污手法亦「變種」,留意多了「中介公司」的參與,看準有海外客戶因疫情,未能為開戶親身來港接受銀行的「客戶盡職調查」會面,助客戶提交虛假文件,並賄賂銀行職員偽造親身辦理紀錄,有關類型案件,廉署早前拘捕6人,包括2名本地銀行職員及4名「中介公司」職員,涉款30萬元。

廉署提醒,銀行服務包括開戶及借貸,均毋須中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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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集團開無實際業務中小企編貸款

另外,政府為助中小企融資渡過疫情難關,推出百份百擔保特惠貸款計劃,款額可借6個月至12個月員工薪酬,最高600萬元。有由前銀行職員組成的「中介公司」,包辦一條龍「詐騙」行動,為借貸人提交虛報僱員人數文件。

廉署早前搗破兩個犯罪集團,涉及30間中小企,當中部份並無實際業務,涉及貸款總額逾4,000萬元,每宗申請向銀行職員提供數萬元賄款。成功代客申請批核後,中介會收取貸款的20%至30%作為「手續費」,有件案件共拘捕36人,包括4名銀行職員、3名「中介」、1名保險經紀、28名貸款人,廉署目前檢獲35萬元現金,不排除會拘捕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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