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錦星:18個月後推行垃圾徵費合適 視乎經濟狀況預留彈性

撰文:鄭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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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指,在通過垃圾徵費相關條例後,會設18個月的準備期。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天(3日)在電台節目表示,不排除18個月後正式推行垃圾徵費,但若屆時經濟仍然「麻麻哋」,便需要預留彈性。

黃錦星指,不排除18個月後正式推行垃圾徵費。(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黃錦星在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表示,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已經完成審議,下一步會把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大會。

黃在節目後接受傳媒訪問時稱,看到本港疫情相對緩和及受控,現時香港經濟和就業亦慢慢回復好勢頭,所以約18個月後落實垃圾徵費,覺得能夠配合香港實際情況,希望盡早落實有關法規,幫助香港減廢。

被問到為何決定在初期向市民派發免費膠袋,他指,因需要循序漸進令市民習慣成自然,會與相關持份者商討細節。港府亦會在未來18個月,於社區增加回收配套,強調政策目標是增加回收和源頭減廢誘因,市民亦可減少需繳交的垃圾費。

政府早前指,在通過垃圾徵費相關條例後,會設18個月的準備期。(資料圖片)

重申2035年空氣質素與國際大城市看齊的目標進取

另一方面,當局早前公布《香港清新空氣藍圖2035》,黃錦星指政府訂立的目標很進取,是向難度挑戰,會每五年檢討一次空氣質素指標的安排,逐步收緊。 而對於電動車充電位不足的問題,他稱當局收到400多個屋苑申請安裝電動車充電設備,涉及10萬個車位,政府會繼續研究如何推動市民轉用電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