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六旬婦針後隔日亡 家屬質疑死因 衞生署:已呈報個案

撰文:曾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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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哋打咗喇,老友記,你都快啲打啦!」政府呼籲市民接種新冠疫苗的廣告言猶在耳,馮先生的媽媽李女士於11月7日下午接種第二劑科興疫苗後,11月9日早上在家中離世,遺體直接送往公眾殮房。
馮先生憶述媽媽生前在身邊人感染和政府呼籲下,諮詢心臟專科醫生意見後打針。惟離世後,該醫生呈交殮房的信中不但未有提及她曾打針,更推斷死因為高血壓、心臟病,他質疑該醫生的相關判斷,並已向醫委會正式投訴該醫生,死因裁判官亦已指令警方調查個案並提交報告,他希望可召開死因聆訊,尋找媽媽的真正死因是否與疫苗有關。

衞生署回覆查詢時指,該署的法醫服務於11月10日以「疫苗接種關注事件」通報上述個案,死因為高血壓心臟病。亦有按現行機制,於12月6日專家委員會會議上報告個案,但衞生署未有解釋兩次通報事隔近一個月的原因。

馮先生的媽媽李女士,於11月7日下午接種第二劑疫苗後,11月9日早上在家中離世,直接送往公眾殮房。(張浩維攝)

馮先生的媽媽李女士,本身患有高血壓需要長期服藥,她於8月開始出現氣喘、咳嗽、肺水腫等,於8月23日入住伊利沙伯醫院,經檢查及治療後出院,她其後向一名心臟科專科醫生求診。

馮先生指,當時該心臟科專科醫生為媽媽開藥,服藥後病情稍為有好轉。他引述家人指,媽媽於10月初為覆診時,醫生口頭表示媽媽適合接種疫苗,故她於10月10日在九龍灣體育館社區疫苗接種中心接種第一劑科興疫苗,於11月7日下午再接種第二劑後,至11月9日早上在家中離世,遺體直接送往公眾殮房。

馮先生指,與母的關係一直很好,不時更會到尖東接媽媽下班。(張浩維攝)

因公幹母離世未能在身旁成遺憾 抱疑問返港

馮先生指,媽媽一直對是否接種疫苗有猶豫,「佢都知好危險,問我係咪要寫低身後事先打針」。然而,在身邊人的感染和政府呼籲下,亦選擇在諮詢醫生意見後打針。在母親離世當日,馮先生因為在英國公幹未能陪伴身邊。

即使事隔一個多月,他憶述當時得知母親離世的情況,仍難掩心中的遺憾:「好傷心,尤其自己唔喺佢身邊,當日英國朝早時間六點幾收到信息。」他指,當時得知消息後頓時崩潰,只希望盡快回港,同時很擔心爸爸的情緒。

在飛機上,馮先生用紙筆寫下媽媽由到公立醫院求診,到接種第二劑疫苗後的時間線,抱著心裡頭的疑問回港。返港後,他於第三天方獲衞生署批准,到殮房見媽媽最後一面。雖然這一面,將想說的盡訴,但仍未能釋除心中的疑問,希望知道媽媽的死因是否與疫苗有關。

在飛機上,馮生用紙筆寫下媽媽由到公立醫院求診,到接種第二劑疫苗後的時間線,抱著心裡頭的疑問回港。(張浩維攝)

相信上報責任落在殮房及主診醫生上

李女士每日習慣於7時起床上班,馮先生引述爸爸的說法指,當日同事通知父親,媽媽遲遲未有上班,爸爸隨即趕回家,發現媽媽在床上已經失去知覺,其後救護到場證實死亡,母親遺體被送往公眾殮房。母親在家中離世,馮先生相信,向衞生署上報李女士在生前48小時內曾接種疫苗的責任,落於殮房及該名心臟科專科醫生上。

馮先生透露,殮房的職員曾著爸爸到醫生診所取回媽媽的病歷,當時醫生寫予殮房的信件上僅推斷死因為高血壓心臟病,並無交代母親曾接種疫苗。馮先生質疑,該醫生並無接觸過媽媽遺體,加上「兩至三星期冇見過媽媽,信內冇提疫苗。」他認為,媽媽的過身,醫生責無旁貸,「(醫生)當時未肯定媽媽是否有肺纖維化,醫生係有懷疑,出咗院一個月多少少,我自己覺得唔算係好穩定」,故已向醫委會正式投訴該名心臟科專科醫生專業失當。馮先生又深信,在上報衞生署的過程中,「有人做漏嘢」。

警方其後寄信提醒馮生領取母親的死亡證,惟證上的死因為「高血壓心臟病」,馮生因為不接受說法故未有領取死亡證。(張浩維攝)

望為媽媽尋找死因 馮生:就算係死因存疑都好

媽媽的離世令馮先生大受打激,他回想起小時候與母親相處的時光,「我係第一代港孩,學好多嘢,琴、吹笛、補習、游水,媽媽想我讀好嘅學校。」在母親悉心栽培他成功考入好的中學:「佢對我生命影響好大,佢學歷唔係好高,不過佢將精力擺哂喺我身上,希望我做到佢細個做唔到嘅嘢。」馮先生亦透露,11月19日原本為母親61歲的生日,一家人打算在他公幹後,再吃飯慶祝,可惜這一頓飯永遠不能再如願。當日他只能在隔離酒店,獨個兒點著蠟燭,彷如母親伴在旁。

「我好想開死因庭,希望可以找到真相。」於是,找尋真相,成為他最後一件希望為媽媽做的事。但由於爸爸希望母親能入土為安,故曾向殮房職員表示不希望解剖,馮生亦明白母親火化後,再追查死因是否與疫苗有關有一定難度,不過亦已去信死因裁判法庭,死因裁判官已指令警方調查個案並提交報告,「就算係死因存疑、不確定,都好過斷定一個我不接受嘅死因。」

找尋真相,成為馮先生最後一件希望為媽媽做的事。(張浩維攝)

衞生署指個案於12月6日呈報

衞生署回覆查詢時指,衞生署法醫服務已於11月10日以「疫苗接種關注事件」通報相關個案,死因為高血壓心臟病。衞生署亦已按現行機制,於12月6日專家委員會會議上報告個案。有關個案亦是由衞生署公眾殮房處理的死因裁判官個案,會按《死因裁判官條例》規定處理。

衞生署又指,署方與香港大學合作透過「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安全監測計劃」主動監測新冠疫苗接種「關注事件」,接種歷史超過 14 天的死亡個案,除非有證據顯示與新冠疫苗接種有關或有由其他非因接種疫苗的明顯死因的死亡病例,均不符合疫苗異常事件的呈報準則,這些案例將包含在香港大學的計劃中,以進行大數據分析。

不過,李女士的個案由打針至離世,接種史並無超過 14 天,但最初被列為「疫苗接種關注事件」通報交由港大進行大數據分析。直至12月6日,即相隔近一個月後衞生署方呈交至專家委員會,進行獨立評估,但衞生署並無再解釋為何會出現兩次呈報的情況。

醫生:心臟衰弱染新冠死亡率高 會建議病人打針

心臟科專科醫生黃品立估計,馮先生的母親在接種疫苗之前,已經因為心臟衰弱引至肺部感染,主診醫生在報告提及的LEVF為49%,即等同中度至輕度心臟衰弱,形容情況等同「半隻腳踏入鬼門關」。被問到根據李女士的情況是否適合接種疫苗,他指,若病人本身有心肺功能問題,若感染新冠肺炎的死亡率高,故作為醫生亦會建議病人打針。

至於主診醫生在信中未有提及李女士曾接種疫苗,黃品立指,主診醫生在遞交殮房的信中只能提及「親眼見到」的事,由於李女士並非在其診所接種疫苗,事後亦未有再複診,故在信中無談及接種史亦是合理做法,相信當時醫生是根據病人的病歷推斷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