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爭產|霍麗娜律師求押後一天傾細節 官稱從未見和解如此需時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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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遺產案,長房三子霍震宇偕兩姐,要家族公司回購南沙發展項目權益。案件於上周二續審時,原定霍震宇開始作供,惟霍家各方多番要求押後,以商議和解。案件今(24日)在高等法院再處理時,霍麗娜的律師庭上透露,霍家長房間已原則上達成協議,但需要多一天時間,商討細節。法官擔任法官26年,未曾遇到案件需如此多時間商議和解,但仍批准申請,並希望事件可在農曆新年前解決。

原告為長房的三子霍震宇、長女霍麗萍和次女霍麗娜,他們要求家族公司有榮有限公司,回購涉及南沙發展項目權益的股權。被告包括長房的長子霍震霆、次子霍震寰,以及相關的家族公司,包括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有榮有限公司及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等。

與訟各方已完成陳詞,原定於上周二霍震宇開始作供。惟長房次女霍麗娜申請押後兩天,尋求解決方案,獲法官批准。而案件於上周四和周五再處理,與訟方在庭上表示,商議有進展,但要求更多時間,案件因此押後至今天。

霍震宇今仍有到庭。(朱棨新攝)

代表霍麗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今表示,長房之間已原則上達成協議,但要求押後一天,再商議細節。

代表二房和三房的代表大律師則指,二房太太馮堅妮年事已高,已達鮐背之年,望案件盡快有定案。

官稱從未見商議需如此多時

主審法官陸啟康指,他擔任法官26年,未曾遇到案件需如此多時間商議和解。陸官又指,希望事件可以在本周內、農曆新年前解決。

多天到法院的霍震宇,被問及商議和解的情況時,他再次表示:「有進展」。而今天亦到法庭的霍麗娜,被問及是否有信心在過年前解決事件,她回應:「睇報紙啦」。

案件編號:HCA92、274、275/2016

霍英東長房子女因南沙項目引發爭產訴訟。(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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