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卡實名制|五持牌電訊商未設登記平台違指引 本月起停售新卡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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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事務管理局今日(8日)公布,五家持牌電訊商違反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指引,未及時設立電子登記平台,要求他們在三星期內完成,同時必須於本月起停止銷售、提供或啓動任何新電話智能卡。

通訊局表示,涉事的持牌電訊商分別是香港優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Neware Info Technology Limited、Truphone (Hong Kong) Limited、游惠寶國際商務有限公司,以及超世代數據有限公司。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就實施實名登記制,與相關持牌電訊商聯繫過程中,知悉上述五家電訊商未能按照指引規定,及時設立電子登記平台。經考慮通訊辦的評估及五家電訊商的申述後,通訊局認為該五家電訊商違反「指引」及其牌照的相關條件,決定今日向他們發出指示,要求他們在三星期內完成設立電子登記平台,同時必須於3月1日起停止銷售、提供或啓動任何新電話智能卡。

▼2021年1月29日,港府建議實行電話卡實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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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例要求所有新上台月費或儲值卡用戶均需實名登記

《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第106AI章)(《規例》)已於去年9月1日正式生效以實施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規例》指明,由本月1日起所有新發售的上台月費服務及電話儲值卡均須在啓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而原有的電話儲值卡則須於明年2月23日或之前完成實名登記。

通訊局已於去年8月20日發出「指引」,就根據《規例》實施電話卡實名登記制向電訊服務營辦商提供實務和行政指引。「指引」當中規定電訊商須於本月前設立電子登記平台及相關數據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