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群組多次現鼓吹破壞訊息 頻道管理員裁煽惑罪成 判囚6年半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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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技術員2019年,在Telegram 開設名為「SUCK Channel」的公開頻道,頻道內多次出現鼓吹破壞及縱火,甚至提及製造炸彈,及施用毒藥等資料,技術員早前被裁定煽惑罪成,今(19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刑,暫委法官許肇強指,被告作為涉案頻道的擁有人及管理員,容許頻道內存在大量煽惑作不法行為的帖文,其罪責無法推卸,判他入獄6年6個月。

被告伍文浩(26歲,電腦技術員)他經審訊後被裁定7項罪成,包括煽惑刑事損壞、縱火、公眾妨擾罪、製造炸藥、傷人、暴動、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為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內容涉製造汽油彈教學

許官判刑時稱,頻道內的帖文有呼籲他人對「藍店」、公共設施、警察宿舍等進行刑事損壞;煽動燃燒路障以堵路,放火擾亂秩序以支援4間大學的帖文,並附上製造汽油彈的教學;煽動堵塞機場和主要幹道,呼籲他人參與三罷等示威活動,又曾在4天內發佈了共6則帖文,煽動他人以腐蝕性液體、可燃性物品破壞警車等,惟法庭對於該些物品能否製造炸藥抱有懷疑。

煽動他人製氯氣彈進行屠殺

此外,頻道又試過在一天間出現了18則帖文,煽動以有毒、可燃性化學物攻擊警方等,情節嚴重;煽惑他人用行動支援中大,發動「圍魏救趙」和「破曉行動」;以及煽動他人製作氯氣彈等有有毒物品,用針對警署、地鐵站等使用,以進行屠殺,導致休克死亡。

7罪中有5罪屬嚴重罪行

7罪中的煽惑縱火、製造炸藥、傷人、暴動、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為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屬較嚴重罪行,但考慮到該5罪的時間、性質重疊,下令刑期全數同期執行,共判囚6年。至於餘下2項煽惑刑事損壞、公眾妨擾屬較為次要的罪行,兩罪性質相同,刑期同期執行,兩罪判囚18月。但由於5項較嚴重的罪行與2項較輕的罪行之性質並不相同,下令其中6個月須分期執行,即被告就7罪共判囚6年6個月。

控方指被告伍文浩管理的TG群組,有煽動他人作暴力行為。(資料圖片 / 曾梓洋攝)

頻道成立後現多個煽惑他人犯罪訊息

案情指「SUCK Channel」於2019年8月20日在社交程式Telegram建立。該頻道成立後,多個用戶在其中發佈大量非法煽惑他人犯罪的訊息,被告為該頻道的擁有人和管理員,控方指他不但沒有修改和刪除該些訊息,更曾以「SUCKER」名義,於頻道發布至少18條非法煽惑的訊息。

包括煽惑他人在宿舍縱火

頻道內至少出現42條煽惑訊息,包括煽惑他人在警察宿舍縱火,被告的帳戶又曾發出如:「為聽日11.13晨曦行動繼續罷工鋪路」,和「燒狗宿舍」等,另外亦有串謀煽惑他人在西九龍高速鐵路站公眾妨擾,及提及「封印高鐵大行動」等。

其他用戶亦有份發布訊息

亦有其他用戶發出如「掟黑警氣油彈」等訊息。並有煽惑他人到中大帶參與暴動控方指這訊息顯示被告串謀煽惑他人在香港中文大學一帶參與暴動。

官指即使非被告發布也對之視而不見

許官早前裁決指,被告為涉案頻道的唯一擁有人及頻道管理員之一,曾在頻道內發放大量非法訊息,他必然知道有人在頻道內發放大量非法訊息。即使他沒有自行發放訊息,但他仍有授權他人,及提供平台讓他人發佈大量煽惑訊息,或對有關訊息視而不見,為期長達9個月,認為他曾與他人達成犯罪協議發放煽惑訊息。

案件編號:DCCC 21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