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歲男子去年無按強檢公告做檢測 今被判處罰款1.05萬元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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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67歲男子因沒按強制檢測公告規定進行檢測,被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今日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1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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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指,該名67歲男子在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沒有遵從當局去年5月7日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規定,未有進行檢測,因而被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今日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10,500元。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的信息,政府對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絕不容忍,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相關規例。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按現時規例,如沒遵從強制檢測公告規定進行檢測屬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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