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及請求外國制裁案 已排期於12月審理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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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並請求外國機構實施制裁的案件,黎其及公司均表示不認罪,根據司法機構的資料,其案件已排期在今年12月1日開審,預計審訊30天,案件將不設陪審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同案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則會認罪,並已定於今年11月29日在高等法院答辯。

黎與3間公司被指發布煽動刊物

被告黎智英(73歲,壹傳媒創辦人),及3間被告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及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

黎智英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的案件,已排期於12月1 日審理。(資料圖片)

同案6被告擬認罪

與黎同被控發布煽動刊物的6名被告:張劍虹(59歲,壹傳媒行政總裁),及5名《蘋果日報》編採人員:羅偉光(47歲,前總編輯)、陳沛敏(51歲,前副社長)、林文宗(51歲,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57歲,前社論主筆,筆名盧峯)及楊清奇(55歲,前社論主筆,筆名李平),早前已表示會認罪,並會在11月29日答辯。

案件編號:HCCC 51, 52/ 2022

另6名被告擬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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