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及多案已審結 餘下涉違國安法案件將於12月開審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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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2020年8月被捕後,先後涉及多宗案件,其中大部份案件已審結完畢,包括3宗涉及2018年的示威案、2020年煽惑他人參與六四集會案,繼今天就欺詐科技園案被裁定罪成後,現只餘下12月開審,指他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仍有待審訊。

涉及示威及遊行的案件已判刑

黎智英被指有參與組織及參與2018年的3次示威事件,包括於8月18日、8月31日和10月1日的3次非法遊行,他經審訊後被判囚20個月,他已就頭兩次的非法遊行提出上訴。

另外,黎亦被指在2020年六四期間,涉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這案早前亦已在西九龍法院審結,黎被判囚13個月。

2020年6月4日,黎智英與支聯會及泛民代表,在維園外高舉燭光。他因而被控煽惑罪名。(資料圖片 / 李澤彤攝)

欺詐科技園案裁罪成

此外,黎被指租用將軍澳工業村用地時欺詐科技園公司,案情指他名下用以管理其家族事務的力高顧問公司,在工業村的蘋果大樓設有辦事處,但黎與科技園公司訂立租約時,未有申報有這樣的安排,他今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並有待判刑。

涉違國安法案件12月審

黎目前仍有一案在身,指他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他在該案中除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外,他與蘋果日報相關的3間公司,亦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罪名。案件已排期於今年12月在高等法院審訊,他在這案所面對的控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法庭早前已批准黎從英國聘用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表他,該案將不設陪審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