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二酚醫療功效存疑 易攙雜有害大麻隨時致幻覺上癮

撰文:01醫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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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二酚(CBD)產品愈來愈流行,不但以香薰、補充品、香口膠甚至護膚品等形式出現,更包裝成聲稱具有減壓及改善睡眠質素功效的食物及飲品。政府早前刊憲將CBD列為受規管的危險藥物,何以CBD會被視為「危險」?它與一般大眾認知、令人上癮及產生幻覺的危險毒品四氫大麻酚(THC)又有何分別?目前許多評估CBD治療效用的研究尚處於臨床前階段,未有足夠臨床實證,且不同配方、濃度及來源均影響其效用,坊間產品安全性成疑,並不建議市民隨便服用。
撰文:醫善同行醫學顧問、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

大麻一般指大麻植物及其活種子,大麻含有多種大麻素,最具活性是的THC及CBD,兩者均可從大麻植物提取或人工合成。THC可導致亢奮、幻覺、思覺失調、焦慮等徵狀和鎮靜作用,亦可令心跳加快和增加血管疾病,如心肌梗塞和中風的風險。研究已證實,長期使用THC的人士(尤其是從青春期便使用大麻的人士)有較高機會出現腦部發展受損、認知障礙和輟學的情況。

與THC不同的是,CBD不會致癮,但同樣有副作用,長期服用容易出現口乾、腹瀉、食慾下降、嗜睡和疲勞等。純粹的CBD應不含THC,但提取CBD的時候,難以避免會殘留少量的THC。此外,在室溫及日照環境下,空氣中的水分和二氧化碳會令CBD分解為THC,所以含有CBD的產品都有可能含有THC。服用CBD不但可能會令人產生精神亢奮,如幻覺等,更隨時誤墮法網,因本港目前法例規定,任何含THC或其他危險藥物的產品,不論濃度高低,均被視為危險藥物,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

坊間不少以CBD作招徠的產品均聲稱有紓壓、助眠等功效,事實上,目前很多評估CBD效用的研究尚未經人體測試。就算有少量的臨床測試,其大多針對唯一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許可的CBD藥物,即Epidiolex®,用於2歲或以上的病人以治療難以控制的頑性腦癇,例如雷葛氏綜合症(Lennox-Gastaut syndrome)和卓飛綜合症 (Dravet syndromes)。

目前加拿大是其中一個CBD合法化的地區,即是不需要醫生處方亦可以購買及服用CBD。美國大部分州都有限制CBD產品的銷售。歐洲的法律規定CBD產品不能含有任何THC,除非THC的使用已由當地藥物管理部門批准。而日本規定CBD產品只能從大麻植物的莖和種子中提煉而來,不能從大麻葉中提煉。

本港至今並沒有含CBD的註冊藥劑製品,坊間的CBD產品亦暫未有法律規管。CBD產品會大行其道,主要原因是商家經常標榜CBD產品能舒緩壓力,同時用家對CBD充滿好奇心,亦深信CBD產品安全無害。未來的法例會將CBD納入危險藥物的範疇內,2023年2月1日起,市面上CBD產品將會被禁止售賣和供應。持有CBD產品的市民無需恐慌,可於法例生效前三個月內,到政府安排的棄置箱棄掉CBD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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