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事件案 法官裁表證成立 被告自辯稱為「博上鏡」遂望鏡頭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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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31日港鐵太子站衝突事件,3名男子事後分別被控非法集結、暴動、搶劫等7罪。案件今(21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法官裁定表證成立後,其中只涉參與彌敦道非法集結的首被告出庭自辯,稱當日在旺角吃晚飯,離開時因「八卦」而走到示威人群,又指當時知道有記者在場,「諗住博上鏡」所以望向傳媒鏡頭。首被告又解釋,案發時身穿一件綠色打底衫、黑衫黑褲及一對白波鞋,是他的打扮風格,配合其綠色頭髮,「呢個係一個撞色嘅style」。案件明續。

3名被告為簡梓濱(21歲)、連俊雄(19歲)及卓嘉豪(24歲),被控暴動、非法集結、刑事損壞、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罪及搶劫等7罪。

被告簡梓濱(格仔恤衫)今出庭自辯。(凌子琪攝)

自辯稱在旺角出席壽宴後 因「八卦」走到人群中探個究竟

只涉旺角彌敦道參與非法集結、不涉地鐵站暴動事件的首被告簡梓濱今出庭作供,透露他案發時有嚴重暗瘡問題,臉部會出現紅腫和疤痕,令他感到有壓力,故出門時常會佩戴口罩,「有安全感,多啲自信」,包括在案發當日出席祖父大壽宴的時候。

簡稱,當日舉家到旺角雅蘭中心出席壽宴後,離開時他見到彌敦道有人群聚集、喧嘩及堵路,因為「八卦」而走到人群中探個究竟。他逗留現場約10分鐘,期間收到父親來電詢問其位置。當他表示自己正在彌敦道,父親便問:「咁你仲唔快啲走?個度咁危險」,又指兒子與示威者同樣身穿黑衣,或會令人誤會他們同伙。對話結束後,簡便離開現場。

談及當日衣著,簡指當日他身穿一件綠色打底衫、黑衫黑褲及一對白波鞋,解釋稱那是他的打扮風格,綠色打底衫搭配他的綠色頭髮、黑衣襯黑褲、黑褲上的三條白間襯白鞋,「呢個係一個撞色嘅style」,而打底衫較上衣長則可做出層次感。另因當日天氣報告預測會下雨,簡亦帶備了一把長柄雨傘。

早前事主Y作供指黑衣人阻車門關閉引發爭執。(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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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自己未有製作路障、參與堵路或叫喊口號等

簡當晚有被傳媒拍到,並曾望向鏡頭。對此他稱當時知道有記者在場,「純粹諗住博上鏡,睇下鏡頭影唔影到我」。他不認識在場示威者,逗留期間沒有製作路障、參與堵路或叫喊口號等。

簡續指,他離開彌敦道後打算乘地鐵回家,並在旺角站上車,為免被誤會與示威者同伙,上車前在月台扔掉其黑色上衣。當列車駛到太子站後,車門開了許久仍未關上,隨後突然聽到站內廣播指太子站關閉,要求乘客離開。他起初以為列車會再開,加上當時仍有其他乘客留在車廂等候,因此他數分鐘後才步出車廂搭扶手電梯。

案件編號:DCCC 73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