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臨門被指拖欠逾967萬貸款 財務公司要求交出灣仔舖位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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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公司聲稱於2020年向福臨門提供600萬元的二按貸款,福臨門則以灣仔利文樓舖位作抵押,徐德強、徐德強的父親徐沛鈞,以及徐德強的胞妹徐淑華則任貸款擔保人,惟福臨門等涉未有依期清還所有欠款,至今共拖欠逾967萬元。財務公司上周五(13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福臨門和徐德強等人清還涉款,以及福臨門把抵押的物業交吉。

原告為善橋財務有限公司,被告依次為福臨門酒家有限公司、徐淑華、徐沛鈞和徐德強。

借貸時以灣仔店舖作抵押

原告在入稟狀指,徐淑華、徐沛鈞和徐德強為福臨門酒家的前董事。原告根據2020年5月14日的多份協議,向福臨門酒家借款600萬元,而福臨門則以莊士敦道利文樓地下2B舖和一至三樓作抵押,徐淑華、徐沛鈞和徐德強作擔保人。

未如期還款曾要求押後還款期

徐淑華其後通知,將未能如期還款,原告和多名被告兩度達成協議,把還款期押後。惟原告指,多名被告未能於2020年8月14日的期限前,償還欠款。

原告續指,被告於限期後償還部份欠款。但至本年1月13月,被告共拖欠本金和利息,逾967萬元。原告現要求多名被告清還涉款,以及福臨門酒家把扺押的物業交吉。

案件編號:HCA6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