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政總衝突|官斥肆無忌憚挑戰政府運作中心 12被告囚48至63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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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9日有網民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之後有大批示威者在金鐘及政總一帶與警方發生激烈警民衝突,並有近百人被捕,分成多案起訴。其中12名當日在政總外被捕人士,被控以暴動罪名,其中10人在開審前認罪,餘下兩人在審訊後亦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今(25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鄭紀航稱,眾被告在光天化日下目無法紀,肆無忌憚地挑戰政府運作的核心,且眾被告參與程度不算最低,須判阻嚇性懲罰,判12人入獄4年至5年3個月。

被告包括急症科醫生及助理工程師

12名被告:馮嘉文(42歲、電腦技術員)、歐陽志堅(45歲,廣告從業員)、古家華(30歲,測量員)、李德軒(28歲,程式工程師)、張馨文(23歲,土木工程見習生)、譚宇權(25歲、空運中心客戶服務助理)、陳澍峰(23歲,會計系學生)、邱偉濤(27歲,助理工程師)、林昊生(26歲,學生)、林耀俊(26歲,燈光設計系學生)、謝達志(30歲,急症科專科醫生)及陳海蓬(28歲、保險從業員)。

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慤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馮嘉文及陳海蓬在審訊後被定罪,譚宇權於審前覆核前認罪,其餘9人在審訊前認罪。

2019年9月29日,大批示威者在政總外與警方對峙,並有多人被捕。(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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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不認罪的被告馮嘉文和陳海蓬,審訊時均作出庭自辯,其中馮辯稱,當日到銅鑼灣上班途中,希慎廣場附近有煙及有聲響,他認為該處有催淚煙,打算「避一避」,折返躲進商場和去吃下午茶,他從電視直播得知金鐘道的衝突完結,遂經金鐘回家,在夏愨道橫過行車線後,大批人衝出,他被截停拘捕。

鄭官昨日裁決時卻認為馮砌詞狡辯,對於馮供稱因有催淚彈覺得整個銅鑼灣未必安全,認為是誇張失實、混淆視聽,又指馮沒採取較安全和快捷的路線回家,反走向危險的灣仔方向前進是匪夷所思,自欺欺人。

陳審訊時並無作供,亦無傳召證人。鄭官指陳被捕時戴勞工手套、背囊有5張寫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及「光時」口號的紙張,認為馮及陳均是明知現場發生暴動仍到現場,藉身處其中鼓勵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案件編號:DCCC 24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