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林景楠質疑三投三不投廣告 問藍色物是否媽咪麵個friend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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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16被告審訊繼續,認罪的被告趙家賢今(12日)續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作供,並開始接受辯方盤問。辯方盤問時指,以「李伯盧」名義行事的被告吳政亨,曾於報章刊登頭版廣告宣傳其「三投三不投」運動。惟此廣告引起林景楠質疑,他在初選參選人WhatsApp群組指不但廣告內容不妥,設計上選用紅色作底色是「好噁心」,又指廣告中:「嗰隻藍色物體是否媽咪麵個friend?」林坦言難以接受此廣告。辯方庭上讀出該訊息,引來庭上一陣笑聲。

代表吳政亨和余慧明的大律師石書銘下午盤問趙家賢時,指吳政亨未有參與組織者的會議,亦沒有參與討論否決預算案,趙均同意。

開審前才認罪的被告林景楠,曾對三投三不投廣告表示質疑。(資料圖片)

林景楠是新東選區群組成員

石繼而引用新東選區初選參選人的WhatsApp群組,群組成員包括開審前才認罪,並會轉做控方證人的被告林景楠。石指吳政亨於2020年7月,在《蘋果日報》刊登的頭版廣告,宣傳其「三投三不投」運動。林曾在群組內問,這是否大會(組織者)刊登的廣告,時任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否認。

問藍色物體是否媽咪麵個friend

林續在訊息指,指廣告內容有問題,建議大會澄清,林又指:「另外,設計上,點解要用紅色做底色,好噁心。同埋果(嗰)隻藍色物體是否媽咪麵個friend?對不起,我真係唔係太接受到呢個頭版廣告」,引發庭上各人笑聲。而戴耀廷在訊息重申,此是民間團體的廣告,和初選沒有直接關係。

(網上圖片)

民動未有支付廣告費

趙指事前不知悉會刊登該廣告,民動亦沒有就該廣告支付費用。法官陳仲衡便問申報選舉支出的問題,假設廣告和大會有關,立法會參選人是否需就此費用作出申報。趙回應,若某廣告對某參選人有利,需按比例申報。同時,該參選人需聘用刊登廣告的人,為其服務供應商,或委任刊登廣告的人,為其選舉開支代理人。若兩者都未有不是,便是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戴就雷動計劃登廣告被裁罪成

趙又舉例說,如戴耀廷於2016年的雷動計劃,刊登廣告,該廣告對某些參選人有實質利益,但戴非服務提供者或選舉開支代理人,也沒有參選人作出申報,戴因此被裁定罪成。趙稱他當時也曾提醒戴,其計劃或違反選舉條例。

石書銘其後再問,對趙而言,「三投三不投」運動不屬初選或35+計劃。趙回應只能就自己、區諾軒和民動作答,強調該運動和他們無關。

趙家賢稱在區議會曾與被告鄭達鴻共;事多年,覺鄭審視議題細心,亦能理性討論。(資料圖片)

選舉延期但曾談論的事不變

此外,代表鄭達鴻和梁國雄的大律師黃宇逸於下午盤問時,引用趙早前作供,指戴曾於2020年8月時,表示擔心傳統民主派或日後對否決預算案有保留。黃問當時其實傳統民主派對否決預算案是否沒有共識。趙回應指,政府宣布押後立法會選舉,當時只知選舉延期,但「傾嘅嘢無改變」。戴感受傳統民主派若當選立法會議員,未必如戴的規劃般否決預算案。這屬戴對事態發展的推測和分析,陳慶偉問戴當時有意鞏固其計劃。趙同意。

指鄭達鴻審視議題細心討論理性

趙又稱他不會視鄭達鴻為本土抗爭派。他和鄭在區議會共事多年,認為鄭審視政府議題和政策都很細心,亦理性討論。

16名不認罪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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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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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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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