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趙家賢指助手認錯人 確認陳志全無出席新東協調會議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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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16被告審訊繼續,民主動力的前召集人趙家賢今(24日)續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繼續作供,代表被告陳志全的律師上周盤問時,曾質疑趙的供詞不正確,指趙稱陳有出席新東協調會議,但其時陳正在主持網台節目。趙今主動向陳的律師澄清,是其助手記錄錯誤,又指當日有一名「形態好似陳志全」的人的代表陳出席,其助手認錯該人為陳,故記錄有誤。

據悉今早有穿上印有「公民抗命」字句上衣的人曾入法庭。法官陳慶偉開庭時向庭上的人說,法庭是處理法律事項,非用作表達政見,若任何人在庭內表達其政見,會被視為藐視法庭。

趙家賢作證時確認被告陳志全(圖)沒有出席新東的協調會議。(資料圖片)

陳的代表有提陳要做直播不能出席

趙家賢作供時,主動向代表被告陳志全的代表大律師馬維騉澄清,陳並沒有出席新東的首次協調會議。趙解釋他在會議中聽到人力的代表發言,指陳要做網台直播,未能出席會議,向各人致歉。趙說因他當日早走,未知悉陳有否之後到達,他收到其助手,即時任民動總幹事黎敬輝的筆記後,有就此問黎,黎說陳志全坐在人力代表在旁。趟想起會議中陳所屬政黨的代表身旁有一名男性,「形態好似陳志全」。在犯人欄的林卓廷聽到後,發出「嘩」一聲。趙指黎應把該人錯認為陳,所以紀錄了陳志全有出席會議。

民動曾轉貼朱凱廸的帖文

馬大狀問趙,民主動力於2020年3月27日,曾在Facebook轉發朱凱廸的一張帖文,朱的帖文是回應《HK01》訪問譚耀宗的一篇文章。馬問趙,該傳媒構的報道是否可靠,法官陳慶偉便補充其問題,「就趙所理解」,趙便回應首先要視乎他對新聞的解讀,法官陳仲衡打斷問趙,其作答是否很長,庭上各人聽罷發笑。趙回應「好短」,但法官李運騰則問辯方,是否有需要討論此事,辯方指不需要。

趙家賢承認曾轉貼過一張貼文,內與一篇提及譚耀宗訪問的文章有關,但趙稱沒有看過該篇報道。(張維浩攝)

誤以為朱凱廸在媒體刊登文章

辯方繼而問,文章中譚耀宗稱若民主派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等同是憲制危機。趙指,當時他誤會朱凱廸的文章在該媒體刊登,又稱因民動被排除在同年3月的初選記者會,朱凱廸的帖文則有綜合該記者會的發言,因此民動轉發朱的帖文,令公眾覺得民動在此事上有參與。趙又稱,他未有看過該個譚耀宗的訪問。

未有印象當時有人指初選屬違法

馬續問,譚當時只是講及憲制危機,而非初選的合法性,法官陳慶偉便指趙沒有看過該訪問,李官則補問,至同年3月底時,社會上有否任何人指初選非法,趙說:「我無乜印象。」又指當時民動只集中處理推廣選民登記工作。

公民黨曾提出前除初選人的政綱

趙在下午作供時,主動稱要就鄭達鴻和彭卓棋的證供作出補充。他指鄭所屬的公民黨,曾向民主動力提出要更改已交的政綱,趙稱他想起其助手曾向他提及公民黨曾要求更新其所屬初選參選人的政綱,他們解釋因當時國內已制定國安法,但尚未在港頒佈,公民黨不想其參選人未能通過選舉主任關口,因此刪除整個政綱。

赤柱那個亦有表示要作出修改

趙又指民動一名職員曾向他講及,「赤柱嗰個」提出修改政綱,把政綱留白,並就此請示趙。趙著職員跟從該參選人的要求處理。趙事後回想起彭卓棋是赤柱區區議員。

鄒家成。(劉安琪攝)

鄒家成曾與民主黨代表拗至站起身

代表被告鄒家成的大律師陳世傑盤問時指,新東第一次會議中,未有提及積極運用否決權一事,鄒也沒有表示要用盡方法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趙均否認。辯方指,根據趙的助手黎敬輝的筆記,鄒在會議中講及排名制,趙回應助手紀錄發言的重點,又指因運用否決權一事,趙當時亦有聽到,因此著助手不用記錄。趙強調他有清晰記得此事,當時鄒和民主黨代表莊榮輝爭拗至站起身,莊質疑是否興建醫院和學校,亦要反對。

曾與戴及黎討論意見分歧情況

辯方其後問,趙未有出席新東第二次會議,根據黎的筆記,該次會議中有就否決預算案討論,並出現不同意見,趙同意。法官李運騰指,除了筆記,趙在會議後和黎、戴耀廷討論會議情況,李官問趙,此議題是否在該會議中爭論不休,趙最初未有正面回應,在追問下稱是。

16名不認罪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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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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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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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