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家藏槍械彈藥 警搜屋只見氣槍 搜索犬再找發現真槍及子彈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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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男子涉嫌在家中藏有兩支手槍及約900 枚彈藥,因而被控一項無牌營有槍械及彈藥罪。他否認控罪,今(9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案情透露,被告初時被捕及搜屋時,只發現氣槍,被告並稱:「阿Sir,我啲槍全部War game 舖買,好好地放係自己屋企,咁都犯法?」警方之後出動爆炸品搜索犬再到其單位搜查,發現滅聲器、2枝手槍及大批彈藥,被告改稱槍械是朋友托他保管,又指友人指該些物品是「道具」及「合法」。

被告梁頌仁(24歲),被控於2018年12月31日,在黃埔花園一單位內無牌管有2支自動上膛手槍、3支滅聲器,及899枚彈藥。

被告梁頌仁否認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在高等法院受審。(資料圖片)

首次搜屋只找到氣槍及100子彈

控方案情指,警方於案發早上在紅磡截停被告,並以無牌營有槍械及彈藥罪將其拘捕,被告在警誡下稱:「阿Sir,我啲槍全部War game 舖買,好好地放係自己屋企,咁都犯法?」警方同日首次帶被告到其家中搜屋,在被捕的房間發現一些氣槍及100粒實彈子彈,被告在之後的兩次錄影會面均保持沉默。

搜索警犬協助搜屋發現手槍

翌日傍晚,警方出動爆炸品搜索犬到被告家中第二次搜屋,結果在其房間發現3個滅聲器、共790粒實彈子彈、2支手槍等。被告隨後在警誡下稱:「啲槍、子彈、部件都係一個叫Terrence嘅人經阿高俾我㗎」,但他只與Terrence見面過兩次,並無他的聯絡方式。他另透露,該些槍械均是高於2018年11月至12月在沙田給他的,高聲稱槍械均是合法的。

警方派出警犬再搜查時才發現真槍 。(示意圖)

高指槍械是道具且合法

被告之後在第三次會面紀錄中透露,他於2017年已認識高,兩人見面不超過20次。被告因最近換了手機,所以未能記起高的電話。兩人最近一次見面發生於12月30日,當時是以軟件wire聯絡。被告又指,高無指明該些槍械該如何處理,但曾指這些槍械分別是電動槍配件、道具、裝飾等,均屬合法。

案件編號:HCCC24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