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謀謀殺背叛者 補習男老師被裁定罪成周三判刑 同案男被告脫罪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補習男老師不滿一名男子騙財兼背叛了他疑動殺機,找來Wargame(野戰)戰友實行殺人計劃。補習老師又叫一名女戰友保管槍械,及帶女戰友試槍和指示她如何殺人。惟計劃未及實行,各人已被捕。補習老師和一名男戰友否認串謀謀殺等罪,女戰友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她指補習老師透露會離港去日本,叫她與另一被告在他離港後再試槍及埋伏事主。由6男1女組成的陪審團,今(7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5小時,裁定首被告蘇緯軒串謀謀殺罪和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都不成立,次被告蘇翰韜則兩罪成立。

法官把案件押後至本周三(9日),處理次被告的判刑。法官同日亦會處理證人翟詠詩的判刑。翟詠詩早前承認兩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

兩名男被告:蘇緯軒(20歲,無業)及蘇翰韜(31歲,補習老師),被控串謀謀殺罪,指他們於2018年11月某日至12月31日,在香港與翟詠詩及其他人,串謀謀殺林靖峰,以及在2018年3月某日至2019年1月1日期間,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包括槍、滅聲器及彈藥。

首被告蘇緯軒(黑布蒙面者)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資料圖片)

翟指次被告曾稱遭事主背叛

案情指,女證人翟詠詩於2016年在網上認識次被告,及後亦認識首被告。她和兩名被告,以及兩名男子「Samuel」及「Alan」有一同玩Wargame(野戰)。

翟後來和次被告發展親密關係,二人曾在廢棄的學校內發生性行為,但兩人非情侶。翟指次被告向她透露,事主林靖峰曾以欺詐手段獲取金錢,也背叛了次被告,次被告因而想殺死事主。

叫翟保管裝有2手槍及滅聲器的袋

翟指次被告有指示她跟蹤事主,又在2018年11月中,將兩個裝有槍的袋交予翟保管,並稱袋內的是玩具槍。同年年12月5日,次被告在翟家打開該袋,展示兩枝手槍和滅聲器。翌日,翟、首被告及「Alan」在葵涌公園見面,翟將載有手槍等的袋交給首被告。翟稱她當時才知道,次被告指示首被告及「Alan」殺死事主,她則負責監視事主的住所。

指示要向事主開3槍才可令其死亡

翟後來得知行動取消,並取回該裝有手槍的袋。次被告把行動失敗歸咎於翟,並稱若行動最終失敗,要翟獨自行事。次被告又於2018年中,指示翟買多項化學品,指有關的混合劑可炸死事主。

次被告之後兩度帶翟到大埔一間廢棄學校試槍,惟只有於同年12月30日才成功。次被告及後指示翟要向事主的頭部及身體各開3槍,才可殺死事主。

次被告被捕稱諗住拍反社會電影

次被告於2018年12月31日欲與女友去日本旅行時被捕,首被告亦同日被捕。次被告在警誡下稱:「呢件事可能同我諗住拍反社會電影有關,套戲係講元旦日槍擊政府司長。」他在錄影會面稱,該套電影名為《1月1日》,最終沒有成功開拍,強調不會「攞支槍去打官員」。

覺事主煩擾但沒有憎恨

次被告早前自辯時透露,曾發表網絡小說《逃出香港園》 ,其後印製成書。他亦於2015年開設Facebook專頁「我係五毛我係鬼」,從而認識梁天琦和陳浩天,他亦曾為梁天琦助選。

次被告亦指,由於拒借錢予事主,遭對方怪責,但他只感到事主很煩擾,沒有憎恨他。次被告否認和翟有性關係,亦否認曾指使翟殺人。

案件編號:HCCC33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