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X曾任建制派議員助理 被問有否去建制飯局答:可以咁講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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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16被告審訊今(9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控方的匿名證人X先生,下午繼續接受眾辯方律師盤問,他承認過往曾任建制派議員的助理,但他稱他不屬任何政黨,對於民主派是有時支持有時不支持,他曾透露有出席泛民飯局,法官問他是否也現身建制派的飯局時,X回應:「可以咁講。」但強調攝錄新西協調會一事是其個人的主意,並非受第三者委託,也沒有收過酬勞,並重申他是好光明正大的拍攝,及攞住部機周圍影。

X曾稱2020年初已買下攝錄器材

代表被告黃碧雲和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下午盤問時稱,X於2023年2月與警方錄取的第三份口供,提及他稱涉案的錄音和錄影是他拍攝及錄音,又稱因戴耀廷講及初選目的,最終是要令特首落台,因此:「當時我懷疑今次既民主派初選喺可能會觸犯法例,於是我就喺2020年初就買咗一啲錄影錄音既器材,希望第日有機會錄底有關搞初選唧野俾自己研究」。X稱該次新西初選協調會議在2020年5月8日舉行,他在會議前才購買錄音和錄影的儀器。

X指戴耀廷在會議上自稱是法律專家。(資料圖片 / 鄭子峰攝攝)

形容梁家聲只是認識的人

沈續問X有否擔心邀請他出席會議的梁家聲,X回應稱當時覺得初選有問題,但不了解是否違法。法官李運騰問,梁是否X的朋友,只是認識的人,X回應:「可以話係識既人。」又反問「朋友」的定義。沈其後追問,X當時是否視梁為朋友,李官補充即X關心的人,X回應:「只可能話...唔算啦。」他在盤問下承認,當時懷疑初選犯法,但未有把想法告知梁,亦無告知梁他將作記錄。

對於民主派有時支持有時不支持

辯方繼而問,他是否民主派的支持者,X稱他不支持任何政黨,至今也沒有任何政黨。辯方便指其問題不是關於政黨,X便說:「我有時支持,有時唔支持,你叫我點答?」李官便指,X早上作供時透露有參與飯局,出席者都是民主派人士,問X有否出席建制派人士的飯局,X回應:「可以咁講。」但稱他非支持民主派或建制派。

認曾任建制派議員的助理

X盤問時亦承認,曾任建制派議員的助理。辯方繼而想問他任助理時的政治環境,法官陳慶偉問辯方,為何要問此類問題。辯方解釋其背景涉及被告作供的可信性,又指X的作供不指講及其片段,亦講及戴耀廷的說法。李官便指,X的作供主要是涉及相關影片和錄音,沈士文之後便沒有其他問題。

強調非第三者要求下作記錄

代表何桂藍的代表大律師Trevor Beel問及X的第一份口供,X解釋是警員突然上門,要求他協助調查。X又稱非第三者著他記錄,是他自己的主意。X續指,錄音和拍攝用的錄音筆和攝錄器材,因壞掉已於去年扔棄。辯方問,X在該次會議後,有否再使用該些儀器,X指有使用,但亦因此發現器材有問題。

X被問到有否也出席建制派的飯時,X回應:可以咁講,之後便改變話題。(資料圖片)

有出席另一會議但沒再拍片

X又承認,除了5月8日的新西初選協調會議,之後亦有出席另一會議,內容大致都是初選,但不肯定是否新西的會議,李官便問X可否想過再做「研究」,X稱事後再看拍攝的片段,並說:「(覺得)好唔穩定,自己都頭暈,講真。」因此未有再拍片。李官便問他仍可錄音。X解釋因第一次已錄音,相信內容大致相若,認為無此需要。

上網得知被人曝光

X又解釋當時只是懷疑初選違法,所以去第二次初選會議「諗住聽清楚」,但當時戴自稱是法律專家,指初選不違法,惟其後有官員指初選違法,X因此把檔案寄給警方。他指在首兩次錄口供時:「唔敢講、唔敢認。」又稱只是作些記錄。直至今年初,上網得知「被人曝光」,他才向警方透露此事。

不知會否獲好市民獎

辯方問當時是否秘密地記錄,X強調非秘密地記錄,並說:「係好光明正大,攞住部機周圍影。」又稱他沒有收到報酬。Beel問日後會否因此獲獎,X回應:「唔知會唔會俾個好市民獎我,咁我唔知。」

16名不認罪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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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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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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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