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區議員王進洋涉電騙老婦10萬元 案9月再訊 官拒批保釋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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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離島區議員王進洋涉嫌致電一名老婦,自稱是其兒子,並訛稱他犯了案要10萬港元保釋金,並指會透過朋友上門收錢。婆婆不虞有詐交出款項,事後與家人商討才懷疑受騙。王進洋事後被捕,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今(8日)在觀塘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9月28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獲裁判官批准。控方另反對被告保釋,裁判官最後亦拒絕讓王保釋,王期間須還柙懲教署看管。

被告王進洋(28歲,無業),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指他於2023年5月30日,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假冒是一名陳姓女子的兒子,聲稱因一宗襲擊案被警方拘捕,需要港幣10萬元現金保釋金,而不誠實地取得陳瑞珍的現金港幣$100,000元,意圖永久地剝奪該陳瑞珍的財產。

案件編號:KTCC 1048/ 2023

王進洋是離島區前區議員。(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