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民安虛構少女涉暴動需籌款歛財 官斥比鋌而走險更卑劣 囚26月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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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阮民安(Tommy),虛稱少女A被控暴動罪需賣曲奇籌款,阮利用其社交平台作宣傳,並透過其小舅戶口收取逾71萬元,再傳到阮名下戶口,部份款項更轉入阮的馬會戶口賭博;阮亦有用其社交平台發布仇警言論。阮早前承認煽動及洗黑錢罪,案件今(3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阮被判入獄26個月。

法官練錦鴻斥被告以道德勒索其他人用金錢支援其他犯法者,其目的顯然是藉此令香港社會不能以現行結構繼續運作,有意把香港分裂出國家,屬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其刑責及刑期亦應等量齊觀。

被告阮民安雖然自詡身處道德高地、著眼香港前途和支持同路人,但其行為是有精心設計和持續的自我宣傳,用以斂財,比一般為勢所逼,或抵受不住引誘下鋌而走險的罪犯更為卑劣。
法官練錦鴻

阮民安曾是一個名為E-kid男子組合的成員,他亦積極參與社會運動。(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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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洗黑錢逾71萬元

被告阮民安,43歲,承認於2021年9月26日至2022年1月21日期間,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並於2021年4月27日至2022年2月15日期間,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涉款港幣718,788.27元。

帖文以謾罵為主 無建設性批評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發佈的帖文只見其對社會新聞作出發洩及口號式的謾罵,內容多是以諷刺 、嘲笑方式,迎合及挑撥市⺠對政府及維護秩序者的憎恨和不滿,及對政府和現行法制的輕蔑,從無提出任何有建設性的批評,或改善的方案。

自詡身處道德高地斂財行為卑劣

至於被告與他人合作捏造少女A,法官斥被告像製作連續劇一樣,捏造人物和情節,以道德綁架他人的同情並繼續捐款。被告雖然自詡身處道德高地、著眼香港前途和支持同路人,但其行為是有精心設計和持續的自我宣傳,用以斂財,比一般為勢所逼,或抵受不住引誘下鋌而走險的罪犯更為卑劣。

為社會帶來負面氣氛案情接近嚴重

法官最後形容,香港社會經歷過前所未有社會事件及瘟疫,被告在此時發帖文是有意再點起火頭,利用其知名度犯案持續3個月,每篇帖文都有數千人傳閱,批評被告的行為有一定的計劃和步驟,雖然並無鼓吹武力,但他以諷刺、謾罵及幸災樂禍的帖文,為社會帶來普遍負面氣氛,案情接近嚴重。

高姿態詐騙勒索通人同情心

至於洗黑錢罪,涉款港幣逾71萬,雖非極大數目,卻是被告是以高姿態詐騙及勒索普通人的同情心得來,犯案時間接近11個月,推論受騙的約有千多人。被告是其中的策劃者,主動安排款項存入其同謀者的戶口,再指示將之存入自己名下,使其刑責不能單純以涉及的數目衡量。基於以上種種考慮,法官就兩罪判其囚26個月,另頒令充公其銀行戶口的逾37.6萬餘款。

法官練錦鴻斥阮民安勒索普通人的同情心,指其騙財手法比一般為勢所逼的人更卑劣。(資料圖片)

訛稱少女A製造曲奇出售籌款

案情指,阮在案發期間發起過多項募捐計劃,包括售賣曲奇為一名被控暴動的的19歲少女A籌款,並會透過其小舅黃天昊的帳戶收款。惟警方發現,並無A的被捕資料,又發現阮及其妻子張倚雯曾在WhatsApp討論創作虛構A及其背景,並訂購第三方的曲奇訛稱由A製造,又稱售賣得益會用以資助A。

阮曾把逾100萬元轉至馬會戶口

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期間,黃的戶口收取3907筆款項,總數逾200萬元,其中與A 有關有1657筆款項,涉款逾71萬,期內黃的戶口被多次提款合共約165萬元,款項均存入阮的帳戶,阮又將逾100萬元轉賽馬會戶口用作賭博。

阮民安發佈的煽動言論包括詛咒及嘲諷警員及法官。(詳看下圖)

用其社交媒體發布詛咒警員

此外,阮又透過其Facebook和Instagram帳戶,多次發佈煽動性帖文,包括在高級女督察林婉儀殉職時寫:「值得慶祝的好消息」、「淨係笑,香檳都唔飲返杯,會唔會太唔夠重視啦」;他又詛咒被野豬咬傷的男警細菌入血,稱:「最緊要人有事」,又謂:「成日聽啲老人家講香港啲野豬好有靈性,專咬仆街」等。

亦有帖文詛咒法官

除了警察,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傳因心臟病入院,阮發帖文稱其病情是其「報應」,又發文稱:「呢兩年,有好多畫面,事情都令到我哋好傷『心』。但回頭一看,原來有得傷『心』都絕非必然。至少,阿蘇鳩官就冇『心』可以傷了。慘」,又稱「香檳,READY?」

曾發布宣陽港獨等言論

其他煽動言論包括:對行政長官作無理憎恨、宣揚港獨、指「手足」被捕是政權不公、歌頌2019年中大暴動案的社運人士、《立場新聞》和《蘋果日報》因報道真相而「被消失」等。

案件編號:DCCC 424/ 2022